梅县区2025年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森林抚育)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梅县区2025年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森林抚育)
品目
采购单位 梅州市梅县区林业局
行政区域 梅县 公告时间 2025年05月29日 17:4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5月30日至2025年06月06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时间 2025年06月19日 09:00
开标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预算金额 ¥418.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工
项目联系电话 0753-2259923
采购单位 梅州市梅县区林业局
采购单位地址 梅州市梅县区府右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753-2563283
代理机构名称 广东宏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客都大道东汇城D2写字楼101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753-2259923

项目概况

梅县区2025年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森林抚育)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6月19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421-2025-00784

项目名称:梅县区2025年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森林抚育)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18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梅县区2025年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森林抚育)-第1标段):

采购包预算金额:875,007.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林木抚育管理服务 梅县区2025年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森林抚育)-第1标段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875,007.00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标的”提供时间。

采购包2(梅县区2025年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森林抚育)-第2标段):

采购包预算金额:770,581.1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林木抚育管理服务 梅县区2025年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森林抚育)-第2标段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770,581.10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标的”提供时间。

采购包3(梅县区2025年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森林抚育)-第3标段):

采购包预算金额:670,435.9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3-1 林木抚育管理服务 梅县区2025年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森林抚育)-第3标段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670,435.90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标的”提供时间。

采购包4(梅县区2025年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森林抚育)-第4标段):

采购包预算金额:701,478.1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4-1 林木抚育管理服务 梅县区2025年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森林抚育)-第4标段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701,478.10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标的”提供时间。

采购包5(梅县区2025年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森林抚育)-第5标段):

采购包预算金额:585,329.2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5-1 林木抚育管理服务 梅县区2025年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森林抚育)-第5标段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585,329.20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标的”提供时间。

采购包6(梅县区2025年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森林抚育)-第6标段):

采购包预算金额:577,168.7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6-1 林木抚育管理服务 梅县区2025年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森林抚育)-第6标段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577,168.70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标的”提供时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开招标公告

声明:本网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官方渠道,转载的信息版权归原发布机构所有,本平台仅提供信息聚合服务,非原始信息发布主体,不承担官方信息的编纂或审核责任,使用者因依赖本网站信息导致的投标延误、决策损失等后果,本平台不承担赔偿责任。本站内容如有侵权或违规请投稿至邮箱:dxsen@qq.com
单一来源地方公告

六安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六安市妇幼保健院)苯丙酮尿症患儿专用无苯丙氨酸食品采购...

2025-5-29 18:25:16

中央公告公开招标

东北师范大学人民大街校区12号楼(原文学院)加固和综合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2025-5-29 18:2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