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大气治理及河道水质监测等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二次)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无人机大气治理及河道水质监测等服务
品目

大气污染治理服务

采购单位 徐州市丰县生态环境局
行政区域 丰县 公告时间 2025年06月05日 11:3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06月06日至2025年06月19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年06月19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第三开标室(丰县)
预算金额 ¥81.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戗
项目联系电话 18168451205
采购单位 徐州市丰县生态环境局
采购单位地址 丰县中阳大道322号新城区行政中心中心主楼三楼商务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8752587183
代理机构名称 徐州迈迅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徐州市丰县孙楼街道办事处青年路108-17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戗

项目概况

无人机大气治理及河道水质监测等服务 JSZC-320321-XZMX-C2025-0004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6-19 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321-XZMX-C2025-0004

项目名称:无人机大气治理及河道水质监测等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1.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无人机大气治理及河道水质监测等服务,负责全县范围内秸秆焚烧的监测以及焚烧痕迹的识别服务及主要河道及断面的水质进行分析服务、大气常态化巡查服务等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或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担保函;或合法有效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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