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长丰县城工业园及部分道路养护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2025]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5年长丰县城工业园及部分道路养护服务
品目

政府采购服务

采购单位 长丰县市政园林服务管理中心
行政区域 安徽省 公告时间 2025年06月05日 18:0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06月05日至2025年06月16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年06月17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预算金额 ¥3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褚伦规
项目联系电话 0551-62722537
采购单位 长丰县市政园林服务管理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水湖镇长合路20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856586445
代理机构名称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合肥市长丰县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5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551-62723383

2025年长丰县城工业园及部分道路养护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5年长丰县城工业园及部分道路养护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ACCFN00165

项目名称:2025年长丰县城工业园及部分道路养护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3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3000000.00元

采购需求:根据县城工业园及部分道路设施存在的具体情况,本次磋商的具体内容为:长丰县城区市政道路、泵房的巡视、养护、应急项目等。本项目主要为2025年长丰县城工业园及部分道路的市政设施巡视、检查、维修、养护、冬季铲雪除冰、汛期值班值守、文明创建维修、数字城管案件处理及热线媒体案件处理等工作。主要包括长丰县城工业园内市政道路以及站前北路、北城路、长淮南路、造甲南路、学苑路、丰林路、酒厂路、杨公南路等其它路段。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365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供应商将采购项目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

②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05日至2025年06月16日,每天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方式:(1)供应商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电子服务系统)查阅采购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2)采购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12-58188516。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2721974、62721968。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6月1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本次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3.供应商应合理安排采购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采购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4.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云上开标大厅解密(咨询电话:0512-58188516),供应商无需前往磋商现场。供应商应自行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上开标大厅”(bjm.hfztb.cn)完成解密文件等工作。

5、本项目为超过200万元的服务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6、若参与磋商的企业将采购项目分包给中小微企业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承诺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的,分包比例不得低于合同金额的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丰县市政园林服务管理中心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水湖镇长合路204号

联系方式:0551-627225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联系方式:0551-62721974、0551-627219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庆媛

电话:0551-62721974、0551-62721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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