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驻西安特派员办事处物业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驻西安特派员办事处物业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安市高新路25号希格玛大厦裙楼414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驻西安特派员办事处物业服务
品目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驻西安特派员办事处
行政区域 碑林区 公告时间 2025年06月05日 18:1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6月06日至2025年06月12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西安市高新路25号希格玛大厦裙楼414室
开标时间 2025年06月26日 09:30
开标地点 西安市高新路25号希格玛大厦裙楼3楼会议室
预算金额 ¥196.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起立
项目联系电话 029-88275952
采购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驻西安特派员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 西安市碑林区朱雀大街中段4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9-85592969
代理机构名称 希格玛工程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西安市高新路25号希格玛大厦裙楼414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起立 029-88275952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GM-ZFCG-[2025]-0002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驻西安特派员办事处物业服务

预算金额:19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驻西安特派员办事处物业服务等其他专项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1 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供应商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非法人企业参照执行。(2)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说明及承诺)。(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提供 2024年度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及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06日  至 2025年06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安市高新路25号希格玛大厦裙楼414室

方式:获取采购文件请携带有效的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6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高新路25号希格玛大厦裙楼3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 号。(5)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9)《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驻西安特派员办事处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朱雀大街中段48号        

联系方式:029-855929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希格玛工程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高新路25号希格玛大厦裙楼414室            

联系方式:刘起立 029-882759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起立

电 话:  029-88275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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