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涵江区税务局2025年服务外包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涵江区税务局2025年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滨路66号中福西湖花园1号楼A区2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2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涵江区税务局2025年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涵江区税务局
行政区域 福建省 公告时间 2025年05月29日 17:5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5月30日至2025年06月06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滨路66号中福西湖花园1号楼A区2层
开标时间 2025年06月24日 09:00
开标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滨路66号中福西湖花园1号楼A区2层
预算金额 ¥448.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思思、林松芳
项目联系电话 0591-86215533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涵江区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人民街108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郑奕0594-8950229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省福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湖滨路66号中福西湖花园1号楼A区2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思思、林松芳0591-86215533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2025-DLGK-C0039-B00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涵江区税务局2025年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4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4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服务

类别

岗位数量

采购内容及要求

最高限价

(万元)

期限(年)

1

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

≥30

为采购人在指定地点提供导税服务、税(费)咨询服务、自助办税(费)辅导服务、涉税(费)宣传服务、发票邮寄工作、协助做好业务档案资料的信息采集与录入、协助做好业务档案资料的整理、收发一般来信来函等、办公用品管理、接听电话、接收传真、文印材料等服务。

448

2

其他

服务

≥4

为采购人在指定地点提供司机驻点服务,保障执法和政务运转,及时高效地完成地方政府交办任务,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根据采购人的调度安排按时完成出车保障服务。执行出车任务前,进行车辆检查,确保车辆状况良好;执行出车任务后,进行车辆的清洁和日常维护工作。按采购人单位车辆管理规定做好行车记录工作,按时办理车辆年检和其他车务手续等。

合同履行期限:2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投标人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指关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资信证明注明“复印无效”的,须提供原件);注:投标人提供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度(2024年度财务报告未出的提供2023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资信证明注明“复印无效”的,须提供原件)。(3)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投标截止时间前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若为投标截止当月成立的投标人,无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的,视为满足该条件);(4)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截止时间前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若为投标截止当月成立的投标人,无法提供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视为满足该条件);(5)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说明)函(投标人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格式自拟);(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注:若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 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1)投标人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无效投标。(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⑤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30日  至 2025年06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滨路66号中福西湖花园1号楼A区2层

方式:①潜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至福建省福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滨路66号中福西湖花园1号楼A区2层)现场填写《获取文件登记表》; ②潜在投标人应从本项目指定的信息发布媒体上下载《获取文件登记表》,并将填写完整的《获取文件登记表》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发送至福建省福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邮箱(fjfrzb@163.com)。 注:投标人应选择上述两种方式中的一种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视同自动放弃参与投标。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文件登记表》中填写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投标人名称一致(若投标人名称有变更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工商部门出具的更名证明),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6月2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滨路66号中福西湖花园1号楼A区2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邮箱:fjfrzb@163.com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涵江区税务局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人民街1088号        

联系方式:郑奕0594-89502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福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湖滨路66号中福西湖花园1号楼A区2层            

联系方式:陈思思、林松芳0591-862155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思思、林松芳

电 话:  0591-86215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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