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县公安局郝家桥警务室提升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绥德公安局郝家桥警务室提升改造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绥德县公安局
行政区域 绥德县 公告时间 2025年06月08日 13:57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锁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06月09日至2025年06月11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1:30  下午: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79.201701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工
项目联系电话 0912-3351005
采购单位 绥德县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 榆林市绥德县名州镇上郡5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992240987
代理机构名称 陕西纳格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区高新融府4-1-40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912-3351005

项目概况

绥德公安局郝家桥警务室提升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锁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6月12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ZB-NG-2025025

项目名称:绥德公安局郝家桥警务室提升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792,017.01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绥德县公安局郝家桥警务室提升改造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792,017.01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92,017.01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安全、检查、监视、报警设备 枪机摄像机、高空球型鹰眼、智能抱杆箱等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792,017.01 792,017.01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绥德县公安局郝家桥警务室提升改造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8)《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9)《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采发〔2022〕5号);(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绥德县公安局郝家桥警务室提升改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标识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及2024年度(工商)企业年检报告;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以上形式的证明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至少一个月的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5)供应商不得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附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得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页截图及信用中国报告;(6)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8)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投标人信用承诺书(格式见谈判文件);(9)提供投标信用(保证金)承诺书(格式见谈判文件);(10)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1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上述资质要求为必备资质要求,欠缺其中任何一项或未按要求提供的或某项达不到要求的,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6月09日 2025年06月11日 ,每天上午 09:00:00 11:30:00 ,下午 14:30:00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锁获取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6月12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6月12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楼开标9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其后果自负。

2)投标人须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

3)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变更公告,当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时,将在交易平台上同步发布答疑文件。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应随时关注发布的变更公告,代理公司不再单独通知,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的方式,投标人使用数字认证证书 (CA锁) 对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

5)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CA锁购买:榆林市民大厦3楼E18、E19窗口,电话:0912-3452148;线上购买操作指南:http://www.sobot.com/chat-web/user/chatByDocId.action?docId=829e079c5f0a4bd6a51365f5b942c676&cid=267&robotNo=1)。

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下载方式: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省) 】网站首页选择【服务指南】-【下载专区】-点击【关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多CA 互认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的通知】进行下载。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绥德县公安局

地址:榆林市绥德县名州镇上郡5路

联系方式:139922409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纳格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区高新融府4-1-402

联系方式:0912-33510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912-3351005

陕西纳格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08日

声明:本网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官方渠道,转载的信息版权归原发布机构所有,本平台仅提供信息聚合服务,非原始信息发布主体,不承担官方信息的编纂或审核责任,使用者因依赖本网站信息导致的投标延误、决策损失等后果,本平台不承担赔偿责任。本站内容如有侵权或违规请投稿至邮箱:dxsen@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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