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城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清城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建设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
行政区域 清城区 公告时间 2025年06月08日 10:5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6月08日至2025年06月13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时间 2025年06月30日 09:30
开标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预算金额 ¥573.60002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763-3631912
采购单位 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 清远市东城新区公安分局办公大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763-3480394
代理机构名称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清远市人民二路二十三号卓越大厦802-804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763-3631912

项目概况

清城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6月30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24-2531QY093436

项目名称:清城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736,000.25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清城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建设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5,736,000.25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硬件集成实施服务 清城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建设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5,736,000.25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实际签订期限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或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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