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后勤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岳池县人民医院 | ||
行政区域 | 岳池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06月09日 11:12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5月28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6月09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老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265683373 | ||
采购单位 | 岳池县人民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九龙街道办事处建设路东段2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265683373 | ||
代理机构名称 | 岳池县政府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岳池县吴雪艺术中心北侧三号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26-5680295/5680275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621202500009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后勤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5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有修改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日期:2025-05-29,更正为:2025-06-10。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5-06-05,更正为:2025-06-16。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6-18 09:30:00,更正为:2025-06-26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06-18 09:30:00,更正为:2025-06-26 09:30:00。
第五章 评标办法
5.4.2.评评标标细细则则及及标标准
评审内容—人员配置:
2、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的人员:
原:
注:①上述人员不得重复,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②上述人员须为投标人单位在职员工,提供证明材料(❶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❷入职不足半年的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已购买社保的依据);③所有证明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签章。
更正为:
注:①上述人员不得重复,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②上述人员须为投标人单位在职员工,提供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③所有证明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签章。
注:采购文件有更正,请供应商重新获取更正后的采购文件,以更正后的采购文件为准,未重新获取的责任自负。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6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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