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晋江市税务局2025年食堂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晋江市税务局2025年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泉州市丰泽区东海泰禾广场13号楼2212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3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晋江市税务局2025年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晋江市税务局
行政区域 丰泽区 公告时间 2025年06月09日 17:5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6月09日至2025年06月16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泉州市丰泽区东海泰禾广场13号楼2212
开标时间 2025年06月30日 09:00
开标地点 泉州市丰泽区东海泰禾广场13号楼2212开标厅
预算金额 ¥342.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郑玲、胡文姬、方立
项目联系电话 0591-87767686-8612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晋江市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泉州市晋江市世纪大道11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林德芳、蔡泳法0595-85629595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东海泰禾广场13号楼221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郑玲、胡文姬、方立0591-87767686-8612、15392293206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2025-DLGK-C0054-B00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晋江市税务局2025年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42.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4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国家税务总局晋江市税务局2025年食堂服务采购,主要包括负责食材加工、食堂日常管理、食堂卫生工作等。为采购人提供优质的食堂餐饮服务,本次拟采购三年期食堂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3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09日  至 2025年06月16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泉州市丰泽区东海泰禾广场13号楼2212

方式:通过邮件办理:将报名供应商相关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公司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公司地址、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及招标文件编号)发邮件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2578254106@qq.com。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6月3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6月3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泉州市丰泽区东海泰禾广场13号楼2212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若为线上采购项目提供扫描件,下同);

2.财务状况报告: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须上传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及注册会计师签章的扫描件);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2024年12月以来不少于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不包括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材料,若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无法提交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4.社会保障资金:2024年12月以来不少于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若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无法提交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的书面声明;

7.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印发)《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此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交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声明函。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晋江市税务局     

地址:泉州市晋江市世纪大道112号        

联系方式:林德芳、蔡泳法0595-856295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泰禾广场13号楼2212            

联系方式:郑玲、胡文姬、方立0591-87767686-8612、153922932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玲、胡文姬、方立

电 话:  0591-87767686-8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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