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吉林市生态环境局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能力建设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吉林市生态环境局 | ||
行政区域 | 吉林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06月10日 09:38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5月27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6月10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浪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32-63331599 | ||
采购单位 | 吉林市生态环境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吉林市昌邑区解放东路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432-62405437 | ||
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省致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吉林市高新区恒山西路118号北奇科技园1单元13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432-63331599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156号-JLSZH2025FW01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吉林市生态环境局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能力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5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五章服务要求 | 第五章服务要求四、设备参数(七)黑碳仪中测量波长:采用七个检测波段; | 第五章服务要求四、设备参数(七)黑碳仪中测量波长:采用≥七个检测波段; |
2 | 第五章服务要求 | 第五章服务要求四、设备参数(三)臭氧自动监测仪的技术参数为干扰成份影响:SO2:士6%FS | 第五章服务要求四、设备参数(三)臭氧自动监测仪的技术参数为干扰成份影响为SO2:±4%FS |
3 | 第六章评标办法(二)评分细则 | 第六章评标办法(二)评分细则同类业绩:投标人或制造厂商自 2021年1月1日起至今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监测能力建设项目、交通站项目每提供一个得2分,共6分;国家大气颗粒物组分网运维项目,每提供一个得2分,共4分,最高得10分。注:投标人的业绩应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 | 第六章评标办法(二)评分细则同类业绩:投标人或制造厂商自 2021年1月1日起至今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监测能力建设项目、交通站项目每提供一个得2分,共6分;大气颗粒物组分网运维项目,每提供一个得2分,共4分,最高得10分。注:投标人的业绩应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 |
4 | 第六章评标办法(二)评分细则 | 第六章评标办法(二)评分细则综合实力:投标人或制造厂商获得中国环境服务认证证书环境空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营服务一级,提供证书得2分; 投标人或制造厂投入本项目人员获得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颁发的环境空气连续自动监测运维技术培训合格证书,提供证书的人数为20人(含)以下的得1分:21人(含)以上的得2分; 投标人或制造厂正式员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颁发的颗粒物连续综合实力自动监测运维技术培训合格证书每有1人得2分,最高得6分。 提供人员技术培训合格证书、投标截止前一年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不提供或所提供证明材料不符合招标要求,均不得分。 | 第六章评标办法(一)评分细则综合实力:对本项目配备的技术人员进行评分,投标人或制造厂商每配备1名技术人员得1分,满分10分。需提供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技术培训合格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及技术人员投标截止前一年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不提供或所提供证明材料不符合招标要求,均不得分。 |
5 | 第七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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