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成都市新都区消防救援大队大丰、石板滩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停车位改造工程项目 | ||
品目 |
工程/装修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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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成都市新都区消防救援大队 | ||
行政区域 | 新都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06月10日 16:06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6月10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6月10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结果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邓老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83964816 | ||
采购单位 | 成都市新都区消防救援大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成都市新都区香城大道24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邓老师、028-83964816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旺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W1区19楼1927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苟先生、028-85225028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CWD【2025】0503C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成都市新都区消防救援大队大丰、石板滩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停车位改造工程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成都市新都区消防救援大队大丰、石板滩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停车位改造工程项目成交公告》中“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收取(结合磋商采购文件中对磋商代理服务费的相关规定),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现更正为“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收取(结合磋商采购文件中对磋商代理服务费的相关规定),由采购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更正日期:2025年06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成都市新都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香城大道245号
联系方式:邓老师、028-839648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旺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W1区19楼1927号
联系方式:苟先生、028-85225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老师
电 话: 028-83964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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