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司法文书送达和诉讼事务服务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崇州市人民法院 | ||
行政区域 | 成都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06月10日 16:19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6月06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6月10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唐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980017851 | ||
采购单位 | 崇州市人民法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四川省崇州市崇阳街道崇庆北路41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8-81379054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盛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成都市崇州市滨江路南二段愿景·河之州东南门东南侧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980017851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101202500074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司法文书送达和诉讼事务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付款方式
更正内容:
付款方式由:
1、预付款,合同签订生效后的15个工作日内,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
2、进度款,合同签订生效六个月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
3、尾款,合同签订生效十一个月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
更正为:
1、预付款,合同签订生效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
2、进度款,合同签订生效六个月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
3、尾款,合同签订生效十一个月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6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备案编号:51010025210200042121;
监督投诉单位:成都市财政局;
监督投诉电话:028-61882648;
最高限价:800000元/年,服务期3年。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崇州市人民法院
地址:四川省崇州市崇阳街道崇庆北路410号
联系方式:028-813790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盛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崇州市滨江路南二段愿景·河之州东南门东南侧
联系方式:189800178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先生
电话:18980017851
四川盛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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