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安徽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设备更新一期项目-核磁共振成像系统(MR)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06月10日 20:20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5月23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6月09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施雨朦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096669151 | ||
采购单位 |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
采购单位地址 | 合肥市包河区屯溪路43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51-62998077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096669151 |
安徽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设备更新一期项目-核磁共振成像系统(MR)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F2025-36-070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安徽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设备更新一期项目-核磁共振成像系统(MR)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5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4.2技术要求表第1包实质性参数中“★1.承诺所投机型为该品目项目分包的新款机型以及最新配置,产品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以上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现更正为:此条参数删除。
2、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4.2技术要求表第1包核心参数、重要参数及一般参数中“█一、核心部件磁体、梯度功率放大器、射频放大器均为原厂自主研发生产,与磁共振整机系统为同一制造商,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或相关证书证明”现更正为“█一、核心部件磁体、梯度系统、射频系统与磁共振整机系统为同一制造商,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或相关证书证明或承诺函”。
3、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4.2技术要求表第2包实质性参数中“★1.承诺所投机型为该品目项目分包的新款机型以及最新配置,产品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以上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现更正为:此条参数删除。
4、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4.2技术要求表第2包核心参数、重要参数及一般参数中“一、为保证技术先进性和前沿技术平台,各家需要提供uMR680或Voyager AIR或Ambition或Altea等磁共振机型,其他未提到的品牌提供对标的最新款机型以及最新配置”现更正为“一、为保证技术先进性和前沿技术平台,各家需要提供uMR680或Voyager AIR或Ambition或Altea等磁共振机型,其他未提到的品牌提供同档次机型,并提供评标委员会认可的证明材料”。
5、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4.2技术要求表第2包核心参数、重要参数及一般参数中“█二、投标产品的磁体、梯度放大器,射频放大器与磁共振整机为同一品牌(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或相关证书证明)”现更正为“█二、投标产品的磁体、梯度系统,射频系统与磁共振整机为同一品牌(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或相关证书证明或承诺函)”。
6、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4.2技术要求表第2包核心参数、重要参数及一般参数中“2、磁体长度(不含外壳)≥150”现更正为“2、磁体长度(不含外壳)≥145cm”。
7、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4.2技术要求表第2包核心参数、重要参数及一般参数中“22、原厂高级影像后处理工作站1套”现更正为“22、原厂独立高级影像后处理工作站1套”。
8、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4.2技术要求表第3包实质性参数中“★1.承诺所投机型为该品目项目分包的新款机型以及最新配置,产品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以上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现更正为:此条参数删除。
9、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4.2技术要求表第3包核心参数、重要参数及一般参数中“2、患者检查孔径:≥70cm”删除,实质性参数增加第10条:“★10、患者检查孔径:≥70cm”。
10、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的第二节评标办法中“产品的技术参数”第3包的第3条中“一般技术参数条款的总数量为21项”现修改为“一般技术参数条款的总数量为20项”。
11、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的技术要求中“4.3 须单独报价配件(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