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地下空间基础设施普查和监测预警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项目(地下管线工程普查部分)公开…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厦门市地下空间基础设施普查和监测预警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项目(地下管线工程普查部分)
品目
采购单位 厦门市规划数字技术研究中心
行政区域 厦门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6月10日 19:3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6月10日至2025年06月17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开标时间 2025年07月02日 09:15
开标地点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C区开标室6(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预算金额 ¥9712.36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林婷
项目联系电话 13606900417
采购单位 厦门市规划数字技术研究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体育路95-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92-5359525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宇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湖里区东黄路215号海西金融广场A栋17层171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592-5733307

项目概况

厦门市规划数字技术研究中心委托,福建宇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350201]DYH[GK]2025001、厦门市地下空间基础设施普查和监测预警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项目(地下管线工程普查部分)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厦门市地下空间基础设施普查和监测预警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项目(地下管线工程普查部分)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02日 09时15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201]DYH[GK]2025001

项目名称:厦门市地下空间基础设施普查和监测预警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项目(地下管线工程普查部分)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7,123,600.00元

采购包1(厦门市地下空间基础设施普查和监测预警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项目(地下管线工程普查部分)-集美区普查):

采购包预算金额:17,955,5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7,955,5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19040000-测绘服务 厦门市地下空间基础设施普查和监测预警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项目(地下管线工程普查部分)-集美区普查 1(项) 开展厦门市集美区范围内地下管线工程普查及普查监理工作,进一步摸清城市地下设施底数,进一步摸清城市地下设施底数,(1)覆盖相应区域内的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等城市市政道路及城市巷道、绿地、广场等开放公共区域。连续线状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穿越非普查区域时不得中断。(2)开展地下管线工程(给水、雨水、污水、燃气、电力(含路灯)、通信(含广电、热力、综合管廊、工业等)普查,地下管线工程核查。 17,955,5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供应商应当按照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技术标准及规范的要求,完成质量检查,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合同内约定工作,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采购包2(厦门市地下空间基础设施普查和监测预警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项目(地下管线工程普查部分)-思明区普查):

采购包预算金额:15,888,9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5,888,9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2-1 C19040000-测绘服务 厦门市地下空间基础设施普查和监测预警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项目(地下管线工程普查部分)-思明区普查 1(项) 开展厦门市思明区范围内(不包含鼓浪屿)地下管线工程普查及普查监理工作,进一步摸清城市地下设施底数,(1)覆盖相应区域内的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等城市市政道路及城市巷道、绿地、广场等开放公共区域。连续线状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穿越非普查区域时不得中断。(2)开展地下管线工程(给水、雨水、污水、燃气、电力(含路灯)、通信(含广电、热力、综合管廊、工业等)普查,地下管线工程核查。 15,888,9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供应商应当按照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技术标准及规范的要求,完成质量检查,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合同内约定工作,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采购包3(厦门市地下空间基础设施普查和监测预警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项目(地下管线工程普查部分)-同安区普查):

采购包预算金额:15,648,2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5,648,2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3-1 C19040000-测绘服务 厦门市地下空间基础设施普查和监测预警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项目(地下管线工程普查部分)-同安区普查 1(项) 开展厦门市同安区范围内地下管线工程普查及普查监理工作,进一步摸清城市地下设施底数,进一步摸清城市地下设施底数,(1)覆盖相应区域内的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等城市市政道路及城市巷道、绿地、广场等开放公共区域。连续线状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穿越非普查区域时不得中断。(2)开展地下管线工程(给水、雨水、污水、燃气、电力(含路灯)、通信(含广电、热力、综合管廊、工业等)普查,地下管线工程核查。 15,648,2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供应商应当按照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技术标准及规范的要求,完成质量检查,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合同内约定工作,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采购包4(厦门市地下空间基础设施普查和监测预警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项目(地下管线工程普查部分)-湖里区普查):

采购包预算金额:14,876,1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4,876,1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4-1 C19040000-测绘服务 厦门市地下空间基础设施普查和监测预警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项目(地下管线工程普查部分)-湖里区普查 1(项) 开展厦门市湖里区范围内地下管线工程普查及普查监理工作,进一步摸清城市地下设施底数,进一步摸清城市地下设施底数,(1)覆盖相应区域内的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等城市市政道路及城市巷道、绿地、广场等开放公共区域。连续线状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穿越非普查区域时不得中断。(2)开展地下管线工程(给水、雨水、污水、燃气、电力(含路灯)、通信(含广电、热力、综合管廊、工业等)普查,地下管线工程核查。 14,876,1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供应商应当按照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技术标准及规范的要求,完成质量检查,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合同内约定工作,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采购包5(厦门市地下空间基础设施普查和监测预警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项目(地下管线工程普查部分)-翔安区普查):

采购包预算金额:13,138,6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3,138,6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5-1 C19040000-测绘服务 厦门市地下空间基础设施普查和监测预警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项目(地下管线工程普查部分)-翔安区普查 1(项) 开展厦门市翔安区范围内地下管线工程普查及普查监理工作,进一步摸清城市地下设施底数,进一步摸清城市地下设施底数,(1)覆盖相应区域内的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等城市市政道路及城市巷道、绿地、广场等开放公共区域。连续线状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穿越非普查区域时不得中断。(2)开展地下管线工程(给水、雨水、污水、燃气、电力(含路灯)、通信(含广电、热力、综合管廊、工业等)普查,地下管线工程核查。 13,138,6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供应商应当按照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技术标准及规范的要求,完成质量检查,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合同内约定工作,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采购包6(厦门市地下空间基础设施普查和监测预警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项目(地下管线工程普查部分)-海沧区普查):

采购包预算金额:11,779,7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1,779,7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6-1 C19040000-测绘服务 厦门市地下空间基础设施普查和监测预警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项目(地下管线工程普查部分)-海沧区普查 1(项) 开展厦门市海沧区范围内地下管线工程普查及普查监理工作,进一步摸清城市地下设施底数,进一步摸清城市地下设施底数,(1)覆盖相应区域内的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等城市市政道路及城市巷道、绿地、广场等开放公共区域。连续线状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穿越非普查区域时不得中断。(2)开展地下管线工程(给水、雨水、污水、燃气、电力(含路灯)、通信(含广电、热力、综合管廊、工业等)普查,地下管线工程核查。 11,779,7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供应商应当按照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技术标准及规范的要求,完成质量检查,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合同内约定工作,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采购包7(厦门市地下空间基础设施普查和监测预警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项目(地下管线工程普查部分)- 思明区和湖里区普查监理):

采购包预算金额:2,752,4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752,4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7-1 C19040000-测绘服务 厦门市地下空间基础设施普查和监测预警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项目(地下管线工程普查部分)-思明区和湖里区普查监理 1(项) 负责把控项目质量与进度,有效有力推动项目监理实施,对作业单位作业效果进行评估,对项目质量与进度进行监理,落实计划的跟进和调整,最终确保项目整体的顺利移交。 2,752,4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供应商应当按照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技术标准及规范的要求,完成质量检查,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合同内约定工作,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采购包8(厦门市地下空间基础设施普查和监测预警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项目(地下管线工程普查部分)- 海沧区和集美区普查监理):

采购包预算金额:2,607,3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607,3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8-1 C19040000-测绘服务 厦门市地下空间基础设施普查和监测预警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项目(地下管线工程普查部分)-海沧区和集美区普查监理 1(项) 负责把控项目质量与进度,有效有力推动项目监理实施,对作业单位作业效果进行评估,对项目质量与进度进行监理,落实计划的跟进和调整,最终确保项目整体的顺利移交。 2,607,3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供应商应当按照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技术标准及规范的要求,完成质量检查,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合同内约定工作,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采购包9(厦门市地下空间基础设施普查和监测预警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项目(地下管线工程普查部分)- 同安区和翔安区普查监理):

采购包预算金额:2,476,9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476,9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9-1 C19040000-测绘服务 厦门市地下空间基础设施普查和监测预警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项目(地下管线工程普查部分)-同安区和翔安区普查监理 1(项) 负责把控项目质量与进度,有效有力推动项目监理实施,对作业单位作业效果进行评估,对项目质量与进度进行监理,落实计划的跟进和调整,最终确保项目整体的顺利移交。 2,476,9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供应商应当按照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技术标准及规范的要求,完成质量检查,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合同内约定工作,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采购包4:无

采购包5:无

采购包6:无

采购包7:无

采购包8:无

采购包9: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开标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2)1.本项目允许采用“资格承诺制”,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 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的,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承诺函(模板)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2.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并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3.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则须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的a条款,投标截止时间在1月1日至6月30日的,投标人2024年度财务报告未审计完成的,可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4)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甲级资质(专业范围应包含工程测量),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采购包2:

(1)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开标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2)1.本项目允许采用“资格承诺制”,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 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的,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承诺函(模板)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2.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并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3.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则须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的a条款,投标截止时间在1月1日至6月30日的,投标人2024年度财务报告未审计完成的,可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4)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甲级资质(专业范围应包含工程测量),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采购包3:

(1)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开标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2)1.本项目允许采用“资格承诺制”,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 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的,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承诺函(模板)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2.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并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3.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则须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的a条款,投标截止时间在1月1日至6月30日的,投标人2024年度财务报告未审计完成的,可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4)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甲级资质(专业范围应包含工程测量),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采购包4:

(1)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开标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2)1.本项目允许采用“资格承诺制”,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 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的,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承诺函(模板)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2.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并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3.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则须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的a条款,投标截止时间在1月1日至6月30日的,投标人2024年度财务报告未审计完成的,可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4)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甲级资质(专业范围应包含工程测量),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采购包5:

(1)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开标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2)1.本项目允许采用“资格承诺制”,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 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的,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承诺函(模板)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2.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并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3.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则须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的a条款,投标截止时间在1月1日至6月30日的,投标人2024年度财务报告未审计完成的,可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4)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甲级资质(专业范围应包含工程测量),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采购包6:

(1)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开标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2)1.本项目允许采用“资格承诺制”,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 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的,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承诺函(模板)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2.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并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3.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则须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的a条款,投标截止时间在1月1日至6月30日的,投标人2024年度财务报告未审计完成的,可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4)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甲级资质(专业范围应包含工程测量),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采购包7:

(1)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开标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2)1.本项目允许采用“资格承诺制”,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 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的,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承诺函(模板)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2.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并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3.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则须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的a条款,投标截止时间在1月1日至6月30日的,投标人2024年度财务报告未审计完成的,可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4)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甲级资质(专业范围应包含工程测量),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采购包8:

(1)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开标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2)1.本项目允许采用“资格承诺制”,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 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的,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承诺函(模板)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2.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并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3.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则须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的a条款,投标截止时间在1月1日至6月30日的,投标人2024年度财务报告未审计完成的,可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4)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甲级资质(专业范围应包含工程测量),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采购包9:

(1)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开标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2)1.本项目允许采用“资格承诺制”,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 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的,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承诺函(模板)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2.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并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3.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则须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的a条款,投标截止时间在1月1日至6月30日的,投标人2024年度财务报告未审计完成的,可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4)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甲级资质(专业范围应包含工程测量),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06-10 2025-06-17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7-02 09:15: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C区开标室6(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可到开标现场,也可不到开标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决定。投标人选择到开标现场开标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CA证书送达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信息发布大厅指定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详见信息屏显示)。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的,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厦门分网“服务专区/下载专区/资料下载”中,下载《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在开标时自行登录采购系统,线上观看开标过程,并按要求在开标时段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远程签章。
2.本项目开标室信息以开标当天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4楼交易大厅显示屏显示的窗口信息为准。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厦门市规划数字技术研究中心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体育路95-3号

联系方式:0592-53595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宇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东黄路215号海西金融广场A栋17层1710

联系方式:0592-57333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婷

电话:13606900417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宇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宇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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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公告竞争性磋商

昔阳县2025年森林植被恢复费调查规划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5-6-10 22:00:39

地方公告竞争性磋商

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安吉校区小额维修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6-10 22:0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