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无废镇”试点示范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汕尾市“无废镇”试点示范建设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5年05月30日 11:4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05月30日至2025年06月09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年06月11日 14:45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预算金额 ¥125.944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林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660-3826386
采购单位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采购单位地址 汕尾市海滨大道中2622号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660-3336744
代理机构名称 广东禾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广东省汕尾市城区汕尾市区香湖路碧桂园天誉小区四栋4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660-3826386

项目概况

汕尾市“无废镇”试点示范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6月11日 14时45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CG25CS122

项目名称:汕尾市“无废镇”试点示范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59,44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汕尾市“无废镇”试点示范建设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259,44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汕尾市“无废镇”试点示范建设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259,440.00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的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信用承诺函格式参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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