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四七四医院消防系统检测维保服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新疆四七四医院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政法、消防、检测设备/政法、消防、检测设备零部件

采购单位 新疆四七四医院
行政区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5年05月30日 11:42
开标时间 2025年06月12日 12:00
预算金额 ¥9.6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18129232555
采购单位 新疆四七四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中路75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张女士18129232555
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四七四医院
代理机构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中路754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女士18129232555

  新疆四七四医院受新疆四七四医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新疆四七四医院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新疆四七四医院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812923255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新疆四七四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中路75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女士1812923255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疆四七四医院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女士18129232555

代理机构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中路754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

询价公告

新疆四七四医院消防系统检测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询价公告

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新疆四七四医院消防系统检测维保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事宜已审议批准,采购人为新疆四七四医院,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新疆四七四医院消防系统检测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2.2项目预算:最高限价9.6万元所有提供服务所需的仪器租赁、检测、交通、劳务等全部费用)。

2.3采购要求详见商务技术要求

2.6勘探情况:需指派工作人员前往新疆四七四医院了解具体工作内容现场查勘。

三、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 2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行贿记录。
  • 3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4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近两年不存在挂靠和非法分包行为。
  • 5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 7.供应商具备消防系统维护保养检测从业条件或具有三级消防维保资质。
  • 8.供应商具备3个以上与医院合作的消防系统检测业绩及证明材料。

四、获取询价文件时间及方式

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530日至2025年65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13:30时,下午13: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拨打联系人电话进行确认报名现场文件提交要求;

1.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每家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询价报名及相关事宜,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采购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2.营业执照;

3.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行贿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截图(查询期间在报名时间内);

5.本项目递交截止期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网上截图(查询期间在报名时间内);

6、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声明书,格式自拟);

7、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近两年不存在挂靠和非法分包行为;声明书,格式自拟

8、商务要求文件全部响应内容;

9、报价单(格式自拟)。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12午11时(北京时间),文件递交地点为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中路754号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疆四七四医院

地 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中路754号

联系人:张老师电  话:0991-5954193

商务

/技术要求:

一、商务要求

1.合同条件:

(1)合同生效日期:我院基础设施综合整治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2)付款条件:合同费用分两次支付,第一次支付时间为合同执行满6个月,收到发票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第二次支付时间为合同履约完成后并收到发票后一个月内支付剩余50%,如果有需要乙方负责的整改项,整改完成后方可支付剩余费用。

2.价位要求:该服务最高不超过9.6万元。

3.交付要求:按期交付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书(月报告、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和建筑消防设施年度检测报告。

4.履约保证金:乙方在约定时间内缴纳合同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该费用在维保合同履约完毕后,并且无合同纠纷的情况下,第三个月返还。

二、技术要求

1.服务说明:

按照《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范》(DB65/T3119—2020)对我院现有消防系统进行维护保养,检测完成后出具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书(月报告、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和建筑消防设施年度检测报告;维保面积为60062.36平方米。

2.介入时间:

我院目前处于基础设施综合整治期间,

待竣工验收合格后,维保合同正式生效

。为保证维护保养及年度检测工作的顺利开展,乙方应在我院开展改造过程现场查验及联动调试时,委派1-2名技术人员熟悉我院消防系统及管网。

3.特殊说明:

改造完成后,我院与改造施工单位约定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期间发现设备、线路质量问题等非人为原因造成的故障或设备损坏,乙方仅需出具问题清单即可。如果涉及人为损害设备需乙方维修处理,材料价格500元以下由乙方负责,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内。材料价格500元以上,甲方负责采购材料,乙方进行维修更换。

二、开标时间:

2025年06月12日 12: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9.6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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