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社区2号楼修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五社区2号楼修缮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集美大学
行政区域 厦门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6月18日 22:0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06月18日至2025年06月26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年06月30日 13: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预算金额 ¥396.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雅芬、张小勤、杨燕玲
项目联系电话 0592-5517577
采购单位 集美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银江路18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92-6180568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1号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592-5517577

项目概况

集美大学委托,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对[350201]AHG[CS]2025001、五社区2号楼修缮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五社区2号楼修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30日 13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201]AHG[CS]2025001

项目名称:五社区2号楼修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60,000.00元

采购包1(五社区2号楼修缮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3,96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891,397.9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B08010000-房屋修缮 五社区2号楼修缮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960,000.00 建筑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合同签订接采购人进场通知后60个日历日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需满足以下条件,否则为无效磋商响应: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工程承建方】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供应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供应商【工程承建方】各方均需为中小企业。 2.需提供的材料:供应商须按照本项目的项目属性(工程类)划分提供相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未按规定提供的(含格式套用错误的)将不被认定为中小企业,资格审查不通过。 3.特别说明:(1)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文件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2)供应商应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中标(成交)结果将同时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本项目适用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③若供应商未选择采用资格承诺制的,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若供应商提供资信证明的,则须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2)①磋商响应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须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该资质证书扫描件。 ②磋商响应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该许可证扫描件。;(3)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福建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及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信用信息查询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④信用信息的使用:磋商小组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存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认定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⑤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⑥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但供应商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查询并了解自身的信用记录情况)。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磋商小组查询结果为准;⑦本磋商文件其他章节有关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内容与本要求不一致的,以本要求为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及最新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及最新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规定执行。

绿色建材:按照绿色建材相关政策执行,对于《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5年版)》规定的“必选类”建材,应当全部采购和使用符合相关标准的绿色建材,“可选类”建材选用种类应不低于建筑项目所涉及的建材种类的40%。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06-18 2025-06-26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6-30 13:3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D区谈判答辩室4(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开启

时间:2025-06-30 13:30: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D区谈判答辩室4(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线上交易模式,磋商响应供应商可到磋商现场,也可不到磋商现场,由磋商响应供应商自行决定。

2.磋商响应供应商若现场提交CA的,请在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将CA证书提交至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大厅收标窗口3(以信息发布大厅电子显示屏显示的信息为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集美大学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银江路185号

联系方式:0592-61805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1号楼

联系方式:0592-55175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雅芬、张小勤、杨燕玲

电话:0592-5517577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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