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某某某单位化验试剂、药品物资及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某某某单位化验试剂、药品物资及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某某某单位
行政区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5年06月19日 19: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6月19日至2025年06月26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  下午:16:00 至 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
开标时间 2025年07月09日 10:30
开标地点 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预算金额 ¥4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贾永霞
项目联系电话 17799369760
采购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某某某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 伊宁市康复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5894163930
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丰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新疆伊犁州伊宁市经济合作区北京路3222号一品墅商业街区C1栋40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7799369760

项目概况

202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某某某单位化验试剂、药品物资及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09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FY-HW20250603

项目名称:202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某某某单位化验试剂、药品物资及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400000

最高限价(元):100000,3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202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某某某单位化验试剂、药品物资及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一标段化验试剂)二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0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化验试剂采购,具体采购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此次报价采用单价报价,按照采购人给定的最高限价报单价;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202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某某某单位化验试剂、药品物资及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标段药品物资及医疗设备)二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0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药品物资及医疗设备,具体采购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此次报价采用单价报价,按照采购人给定的最高限价报单价。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天;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其投标报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
一标段: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须提供《产品生产许可证》,所有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
二标段: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药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所有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19日2025年06月26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9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09日 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18399999326;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某某某单位

地 址:伊宁市康复路

联系方式:158941639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丰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伊犁州伊宁市经济合作区北京路3222号一品墅商业街区C1栋402号

联系方式:177993697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永霞

电 话:17799369760

声明:本网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官方渠道,转载的信息版权归原发布机构所有,本平台仅提供信息聚合服务,非原始信息发布主体,不承担官方信息的编纂或审核责任,使用者因依赖本网站信息导致的投标延误、决策损失等后果,本平台不承担赔偿责任。本站内容如有侵权或违规请投稿至邮箱:dxsen@qq.com
地方公告询价公告

新疆恒达壹品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康复中心医疗条件改造提升项目的...

2025-6-19 20:57:50

地方公告竞争性磋商

2025年察布查尔县公交车停靠站改建修复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6-19 20:5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