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闽清县梅溪流域微型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二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福州市闽清生态环境局 | ||
行政区域 | 闽清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06月20日 21:18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年06月20日至2025年06月27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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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 ||
开标时间 | 2025年07月11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洪山园路52号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3层07-13、15办公开标室1 | ||
预算金额 | ¥144.8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徐萍珠、吴明玲、林美珍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38165630-4 | ||
采购单位 | 福州市闽清生态环境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闽清县梅城镇梅溪路7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275010698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华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洪山园路52号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3层07-13、15办公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1-38165630-4 | ||
项目概况
受福州市闽清生态环境局委托,福建华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350124]HZZB[GK]2025002-1、闽清县梅溪流域微型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二次)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闽清县梅溪流域微型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11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24]HZZB[GK]2025002-1
项目名称:闽清县梅溪流域微型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448,000.00元
采购包1(闽清县梅溪流域微型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448,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448,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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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A02360200-水质污染防治设备 | 水质污染防治设备 | 1(批) | 否 | 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 1,448,0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交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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