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校园暖气及屋顶防水工程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府谷县前石畔九年制学校 | ||
行政区域 | 府谷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06月23日 07:01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5年06月23日至2025年06月27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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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新区煤业大厦后排东单元(A座)1702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5年07月03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登录(陕西省)使用CA锁投标确认后自行下载 | ||
预算金额 | ¥102.743994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白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329256002 | ||
采购单位 | 府谷县前石畔九年制学校 | ||
采购单位地址 | 府谷县河滨路13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202932627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陕西大行德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新区煤业大厦后排东单元(A座)1702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329256002 | ||
项目概况
校园暖气及屋顶防水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登录(陕西省)使用CA锁投标确认后自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7月03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XDR-2025-0620
项目名称:校园暖气及屋顶防水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27,439.94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府谷县前石畔九年制学校校园暖气及屋顶防水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1,027,439.94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027,439.94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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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建筑工程 | 府谷县前石畔九年制学校校园暖气及屋顶防水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027,439.94 | 1,027,439.94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7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府谷县前石畔九年制学校校园暖气及屋顶防水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②、《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③、《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④、《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⑤、《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⑦、《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⑧、《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⑩、 落实其它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府谷县前石畔九年制学校校园暖气及屋顶防水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供应商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附营业执照的2023年或2024年企业年度报告书);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②、供应商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承担本工程施工能力,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5年4月、5月或6月份至少一个月的本企业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五险一金其中一项即可,应可查询),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④、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3年或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账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⑤、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6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⑥、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6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⑦、信誉要求:1)、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提供企业信用报告,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原色印章(“信用中国”网站中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全国范围内查询为准);2)、外省进陕企业提供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企业库外省进陕企业信息首页截图。(本项要求截图及报告生成时间段为发出公告之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截图需显示时间及网站名称)⑧、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⑨、供应商需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工程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及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