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口镇大围村桥梁建设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宝口镇大围村桥梁建设项目(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 惠东县宝口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惠东县 公告时间 2025年06月24日 09:2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06月24日至2025年07月01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年07月05日 0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预算金额 ¥194.8615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周妙玲
项目联系电话 0752-8888298
采购单位 惠东县宝口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宝口镇兴发路1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752-8285163
代理机构名称 惠州铭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惠东县平山镇南湖赤岭B栋1-11号(银基商贸城对面)4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752-8888298

项目概况

宝口镇大围村桥梁建设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7月05日 0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HCG2025-13

项目名称:宝口镇大围村桥梁建设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48,615.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宝口镇大围村桥梁建设项目(二次)):

采购包预算金额:1,948,615.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建筑工程 宝口镇大围村桥梁建设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948,615.00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9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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