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领域节能降碳课题合作研究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工业领域节能降碳课题合作研究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福建省节能中心
行政区域 福建省 公告时间 2025年06月24日 09:21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一丹,汪卫民,吴林涛
总成交金额 ¥14.5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汉铭
项目联系电话 0591-83393301
采购单位 福建省节能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节能大厦5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87501484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591-83393301

一、项目编号:[350001]FJGC[CS]2025003

二、项目名称:工业领域节能降碳课题合作研究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有限公司 北京市东城区东黄城根南街40号楼 145,000.00元 95.78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工业领域节能降碳课题合作研究项目):

服务类(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报价明细内容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福建省工业领域重点产品碳排放限额标准研究项目公开遴选研究合作机构服务类采购项目 福建省工业领域重点产品碳排放限额标准研究项目公开遴选研究合作机构服务类采购项目 对接“十四五”时期福建省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基本思路,立足福建工业发展基础和在国家战略中的定位,在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背景下,对我省工业企业深入开展调研,在获取各行业重点用能、重点碳排放企业的能源消费、碳排放、碳中和进展、产值产出、碳管理体系等基本信息的基础上,对其单位产品能耗、单位能耗碳排放、单位产值碳排放、单位产品碳排放、碳中和率等关键数据进行梳理和对比,掌握我省工业企业当前的碳排放水平。深入分析企业在实现绿色低碳发展方面的主要问题、重点难点和突破点,结合我省工业领域发布的各类节能降碳政策制度、能效碳效水平标准,借鉴节能先进省份有关工作经验,对福建省工业企业单位产品碳排放限额及分级评价设计出具有较强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科学完善的评判方法和标准。 1、开展现场调研我公司将组织课题研究组对福建省典型行业和企业的能源消费、碳排放、碳中和进展、产值产出、碳管理体系等基本情况进行调研,在掌握一手数据基础上,对工业企业的单位产品碳排放限额分级评价设计出具评判方法和标准。项目结束前计划组织5次,每次至少派出3个专家组,每组专家不少于2-3人,赴各地市、各工业企业开展现场调研。2、定期召开进度审查会项目结题前我公司每个月至少召开1次进度审查会,向采购人汇报调研情况及工作成果,由采购人组织工作进度及研究质量的审查工作。3、其他技术服务工作其他服务事项(含现场调研、进度审查会、结题验收会等)需派专家现场指导时,组织专家提供技术支持。以上服务内容包括:(1)协助制定专家现场指导、审查会方案、汇总各类成果;(2)组织专家、交通保障、食宿安排、会议组织、会务保障、技术指导等。我公司当按照相关标准承担专家及有关人员开展技术服务全过程所需的住宿费、伙食费及交通费等,提供交通保障,提供的车辆必须车况良好,租用运营车辆的必须具有相应的营运资质。为便于技术服务工作开展,采购人派出参与技术服务的工作人员住宿、伙食、交通由采购人统一安排,费用由采购人承担。4、组织实施我公司将按约定的日期,提出项目进度计划提交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进度计划七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我公司将按采购人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实施,接受采购人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作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我公司将按采购人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采购人确认后执行。因我公司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不符,我公司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我公司应负责协调解决问题并保证项目保质按时完成。 工业领域节能降碳课题合作研究项目研究工作初步预计时间为120天,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 结合调研样本企业能源及碳排放体系实际情况,编制以下文件成果,并通过福建省节能中心组织的专家验收。A.《造纸行业瓦楞纸产品碳排放限额标准及碳效分级规范》及编制说明;B.《造纸行业箱板纸产品碳排放限额标准及碳效分级规范》及编制说明;C.《冶金行业粗钢(高炉工序)产品碳排放限额标准及碳效分级规范》及编制说明;D.《先进装备制造行业锂离子动力电池产品碳排放限额标准及碳效分级规范》及编制说明。 145,0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吴林涛
评审专家: 李一丹 汪卫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1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1)-1根据本项目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中“有关费用问题”的约定,中标人应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①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1)-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①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②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开户名: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账号:3500 1610 0070 5253 0977。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工业领域节能降碳课题合作研究项目:0.2175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经磋商小组评议,各供应商磋商资格性审查情况均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2、供应商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符合性要求对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经磋商小组评议,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3、政府采购政策性优惠情况:无。

4、采购结果确定日期:2025年06月23日(项目编号:[350001]FJGC[CS]2025003)

5备案编号:CGXM-2025-350001-06602[2025]03693

6项目经理:经办人(张汉铭、陈云、林水芳/0591-83393310)、负责人(游莲钦、唐丽玉/0591-83393301)。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福建省节能中心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节能大厦5层

联系方式:87501484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

联系方式:0591-833933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汉铭

电话:0591-83393301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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