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县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控制室专职人员培训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宝应县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控制室专职人员培训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市邗江区黄金坝路5号2楼西侧)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宝应县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控制室专职人员培训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教育服务/培训服务

采购单位 宝应县消防救援大队
行政区域 宝应县 公告时间 2025年05月30日 16:0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05月30日至2025年06月09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邗江区黄金坝路5号2楼西侧)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年06月10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室(扬州市邗江区黄金坝路5号2楼西侧)
预算金额 ¥22.4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工
项目联系电话 0514-82101606
采购单位 宝应县消防救援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 扬州市宝应县泰山东路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王觉士18012328399
代理机构名称 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扬州市邗江区黄金坝路5号二楼西侧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工0514-82101606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ZRXZX-2025046

项目名称:宝应县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控制室专职人员培训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4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2.4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设定单价最高限价,单价最高限价为:理论培训200.00元/人/天、实操培训200.00元/人/天,单价报价超过单价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

理论和实操培训报价均包含交通费、午餐费、复训费,不得向培训人员收取其他额外费用(考试报名费用及补考费用除外)。

采购需求:宝应县消防救援大队采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为宝应县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控制室专职人员开展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培训,培训人数为80人。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理论培训7天,实操培训7天,共计14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对符合条件的小微型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或残疾人福利单位所提供的服务进行20%的价格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县级(含县级)以上人社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职业教育或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批准文件或办学许可证,并向项目所在地的人社或教育行政部门完成备案或审批(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30日  至 2025年06月0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市邗江区黄金坝路5号2楼西侧)

方式:现场领取,供应商需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备注好邮箱、联系方式)、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领取采购文件。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邗江区黄金坝路5号2楼西侧)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6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室(扬州市邗江区黄金坝路5号2楼西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符合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 磋商响应函

(原件)

2 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原件备查)

;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

原件

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原件备查)

3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 2023年度或者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

(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6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原件)

7 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原件)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注: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磋商被拒绝且不允许在磋商开始后补正。

(二)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

(三)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四)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磋商。

(五)

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供应商应提供纸质磋商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电子版文件应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项目需求及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文件资料(如原件或公证件等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须在磋商当天随响应文件一起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同时递交。

(六)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七)

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八)

潜在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宝应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扬州市宝应县泰山东路8号        

联系方式:王觉士180123283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区黄金坝路5号二楼西侧            

联系方式:张工0514-821016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  0514-8210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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