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特殊教育中心暑期维修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连云港市特殊教育中心暑期维修改造项目
品目

房屋修缮

采购单位 连云港市特殊教育中心
行政区域 连云港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6月26日 12:29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06月26日至2025年07月03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年07月09日 10: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市区二楼不见面开标舱1
预算金额 ¥23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江苏振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电话 15062983086
采购单位 连云港市特殊教育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连云港市云台农场普东路南、绿园路东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5950716128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振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凤祥名居小区商业S1二层商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江苏振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连云港市特殊教育中心暑期维修改造项目 JSZC-320700-ZXGL-C2025-0006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7-09 10: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700-ZXGL-C2025-0006

项目名称:连云港市特殊教育中心暑期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228.580435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主要包括连云港市特殊教育中心暑期维修改造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发出的书面开工令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留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进行采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并取得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在有效期内);

3.本项目要求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不接受项目负责人以外的人员作为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员工,提供2025年1月(含)至今任意一个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采购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见“供应商承诺书 ”)。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 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5.本项目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见格式),若响应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成交资格。

6.磋商供应商无不良行为、无借牌挂靠行为、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书,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见格式);

7.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供应商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自行免费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7-09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5-07-09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二楼不见面开标舱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苏财购【202052号文规定,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者变更,其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者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者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 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要求,“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

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

请供应商按照《操作手册》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制作、提交(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参加开启,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参加磋商和提交最后报价。因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被拒绝、造成无效响应的,自行承担一切损失。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连云港市特殊教育中心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云台农场普东路南、绿园路东

联系人:孙玉松

联系电话:159507161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振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凤祥名居小区商业S1二层商铺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50629830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15062983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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