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窗通办”三警合一受理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一窗通办”三警合一受理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西安市公安局灞桥分局
行政区域 灞桥区 公告时间 2025年06月30日 19:47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西安市雁塔区雁展路莱安中心T7,10层100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07月01日至2025年07月03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5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董青青
项目联系电话 18066718602
采购单位 西安市公安局灞桥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 西安市灞桥区纺一路2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9-86758020
代理机构名称 易臻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西安市雁塔区雁展路莱安中心T7,10层100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8066718602

项目概况

“一窗通办”三警合一受理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安市雁塔区雁展路莱安中心T7,10层1005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7月04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ZZB-25058.

项目名称:“一窗通办”三警合一受理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一窗通办”三警合一受理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5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照相机及器材 “一窗通办”三警合一受理设备采购项目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500,000.00 5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全部设备的交付并具备验收条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一窗通办”三警合一受理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一窗通办”三警合一受理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②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投标人财务审计报告,或者开标前三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③提供投标人自2025年以来已缴纳任意一个月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④提供投标人自2025年以来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⑤参加本次招标前3年内,在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申请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合法有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7月01日 2025年07月03日 ,每天上午 09:00:00 12:00:00 ,下午 14:00:00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西安市雁塔区雁展路莱安中心T7,10层1005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7月04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雁塔区雁展路莱安中心T7,10层1005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7月04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雁塔区雁展路莱安中心T7,10层1005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绿色发展政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

3)支持本国产业政策:《财政部关于印发<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4)支持创新等政府采购政策。

2.本次谈判公告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 发布。

3.友情提示:

1)获取谈判文件方式:购买谈判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印章的复印件,(因项目性质,报名人员须在现场签署保密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及个人签署指纹)至西安市雁塔区雁展路莱安中心T7,10层1005获取,谢绝邮寄。

2)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供应商应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 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其他事项见本项目谈判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公安局灞桥分局

地址:西安市灞桥区纺一路23号

联系方式:029-86758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易臻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雁展路莱安中心T7,10层1005

联系方式:180667186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青青

电话:18066718602

易臻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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