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柯桥公安局(鉴湖大楼)食堂楼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07月01日 16:47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6月12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6月30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诗瑾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157588551 | ||
采购单位 | 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绍兴市柯桥区鉴湖路12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75-85596061 | ||
代理机构名称 | 绍兴明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绍兴市越城区延安东路505号十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157588551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绍柯采[2025]453号-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柯桥公安局(鉴湖大楼)食堂楼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三部分 招标项目范围及要求:一、货物清单及要求:名称及参数:燃气蒸箱(需提供样品) | 燃气蒸箱(需提供样品)注:中标后提供符合HJ311-2017《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燃气灶具》认证标准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含网站网址的查询截图) | 燃气蒸箱(需提供样品):中标后需提供由国家指定认证机构出具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证书)》(产品名称和系列、规格、型号须包含:商用燃气燃烧器具),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更正日期:2025年06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
地 址:绍兴市柯桥区鉴湖路12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费工/吴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5596061
质疑联系人:许工
质疑联系方式:0575-855960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绍兴明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延安东路505号十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诗瑾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157588551
质疑联系人:阮俊晋
质疑联系方式:0575-8831314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绍兴市柯桥区财政局
地 址:绍兴市柯桥区育才路财税大楼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5-8567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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