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吞咽障碍治疗仪”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大荔县医院 | ||
行政区域 | 大荔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07月06日 14:33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年07月07日至2025年07月11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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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大荔县西城街道洛滨大道(财政局709室) | ||
开标时间 | 2025年07月29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陕西省大荔县西城街道洛滨大道(财政局802室) | ||
预算金额 | ¥83.76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133256360 | ||
采购单位 | 大荔县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大荔县洛滨大道中段北侧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572386558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大荔县政府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大荔县西城街道洛滨大道(财政局709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133256360 | ||
项目概况
“吞咽障碍治疗仪”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大荔县西城街道洛滨大道(财政局709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7月29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LZCZB2025-9
项目名称:“吞咽障碍治疗仪”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37,6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大荔县医院“吞咽障碍治疗仪”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549,6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49,6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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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 吞咽障碍治疗仪1台、神经肌肉电刺激仪1台、动态干扰电治疗仪1台、低频电治疗仪1台、红外偏振光治疗仪1台、超短波电疗机1台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549,6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
合同包2(大荔县医院“吞咽障碍治疗仪”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88,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88,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2-1 |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 医用电动病床6张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288,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大荔县医院“吞咽障碍治疗仪”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通知》(财库〔2014〕68号);(2)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财政部 工业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合同包2(大荔县医院“吞咽障碍治疗仪”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通知》(财库〔2014〕68号);(2)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财政部 工业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大荔县医院“吞咽障碍治疗仪”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经销商是代理商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销商是生产厂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3)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