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医疗电子票据管理平台系统维保项目第二次采购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远安县人民医院 | ||
行政区域 | 远安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07月07日 11:35 |
评审专家名单 | 周新星,周国斌,王红 | ||
总中标金额 |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琴玲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986781247 | ||
采购单位 | 远安县人民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远安县鸣凤镇凤仪路16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997691943 | ||
代理机构名称 | 景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远安县鸣凤镇友谊巷9-4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986781247 |
医疗电子票据管理平台系统维保项目第二次采购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420525202506000288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525-2025-00277
三、项目名称
医疗电子票据管理平台系统维保项目第二次采购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博思软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东湖高新区
中标(成交)金额:21.600000(万元)
综合评分法:89.62(分)
服务类 |
名称:医疗电子票据管理平台系统维保项目第二次采购 服务范围:详见投标响应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投标响应文件 服务时间:三年 服务标准:详见投标响应文件 |
五、评审小组成员
周新星,周国斌,王红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5-07-07
2、评审地点:远安县鸣凤镇友谊巷9-4号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计费标准,根据财库[2018]2号文规定,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2、收费金额:0.4500(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须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布络电子交易系统向景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或远安县人民医院提出质疑(列明质疑事项的同时,依法举证)。质疑时请依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相关要求,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2、成交通知书领取地址:成交供应商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布络湖北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hbzc.bossbolo.com/)自行签收。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远安县人民医院
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凤仪路169号
联系方式:139976919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景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远安县鸣凤镇友谊巷9-4号
联系方式:1398678124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琴玲
电 话:13986781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