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央空调机组升级改造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厦门市中医院 | ||
行政区域 | 厦门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07月07日 11:23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5年07月07日至2025年07月10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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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 ¥172.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申涛、陈垚昕、李博飞、陈学进 | ||
项目联系电话 | 19905914554、18149556555 | ||
采购单位 | 厦门市中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173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750776732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北二环中路北侧福飞南路东侧恒力博纳广场(南区)1#楼10层12单元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9905914554、18149556555 | ||
项目概况
受厦门市中医院委托,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350201]ZXGJ[TP]2025001、中央空调机组升级改造组织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中央空调机组升级改造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11日 09时15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201]ZXGJ[TP]2025001
项目名称:中央空调机组升级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720,000.00元
采购包1(中央空调机组升级改造):
采购包预算金额:1,72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720,000.00元
谈判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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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A02052305-空调机组 | 中央空调机组升级改造 | 1(套) | 否 | 中央空调机组升级改造 | 1,720,0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①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②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说明:若投标人存在因地区政策资质证书有效期有统一延期的相关规定,在投标文件中资质证书后面须附上《情况说明》(格式自拟),说明本单位是属于自动延续的情形,同时提供统一延期的相关文件、通知等材料,并提供该文件、通知的查询网址。若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格审查人员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3)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审当天查询结果为准。;(4)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