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2025年海盐县普高教师学科专题培训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5年海盐县普高教师学科专题培训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海盐县教育局
行政区域 浙江省 公告时间 2025年05月31日 12:3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05月30日至2025年06月12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年06月12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政务服务中心南三楼开标区322室)开标室1
预算金额 ¥12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崔梁琦
项目联系电话 0573-86117857
采购单位 海盐县教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 浙江省海盐县武原街道枣园西路36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73-86578617
代理机构名称 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政务服务中心南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573-8611785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磋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概况

2025年海盐县普高教师学科专题培训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2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盐政采(2025)H002号

项目名称:2025年海盐县普高教师学科专题培训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1200000

最高限价(元):12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2025年海盐县普高教师学科专题培训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2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服务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约定之日起算。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1¨

3.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2.1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2.2¨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

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2日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在线递交(https://login.zcy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6月12日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https://login.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秩序促进公平竞争的通知》(浙财采监〔2025〕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2022年7月1日和2025年4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2

)惠企政策:本采购项目,中标单位与采购人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适用于嘉兴市政府采购贷款政策,简称“政采贷”

,

具体内容可参阅政府采购贷款流程

:

https://jinrong.zc

y

gov.cn/finance/loan?utm=a0017.b0048.c758920.4.44e18200bf5f11eb926cf1464ce95a5d。

(3)其他相关注意事项:

1)本项目按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实行电子交易。

2)供应商注册

A.注册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

B.供应商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和诚信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执行。

3)获取采购文件

A.获取方式:采购公告发布后,在政采云平台已完成注册的供应商登录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待审核通过后,可下载采购文件。如果“已申请”标签页显示状态为“审核通过”即为采购文件获取成功。路径:用户中心——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管理。在“已获取”的状态下,供应商可下载查看采购文件。

B.获取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

C.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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