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人民医院产科-胎儿游离DNA产前筛查技术项目委托第三方机构送检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昌吉市人民医院产科-胎儿游离DNA产前筛查技术项目委托第三方机构送检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昌吉市人民医院
行政区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5年07月08日 19:43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详见公告正文
预算金额 ¥86.818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龚慧婷、唐江邻、彭佳琦
项目联系电话 0991-5221688
采购单位 昌吉市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昌吉市宁边西路15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994-8162220
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品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奇台路460号兴乐世贸广场29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991-5221688

    项目概况                                                    

    昌吉市人民医院产科-胎儿游离DNA产前筛查技术项目委托第三方机构送检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11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PCTP007 

    项目名称:昌吉市人民医院产科-胎儿游离DNA产前筛查技术项目委托第三方机构送检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868180 

    最高限价(元):86818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昌吉市人民医院产科-胎儿游离DNA产前筛查技术项目委托第三方机构送检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86818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产科-胎儿游离DNA产前筛查技术项目委托第三方机构送检服务,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至一年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②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③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技术验收合格证书;④室间质评合格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08日2025年07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栏目,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自行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1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7月11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18399999326;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1 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2 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联关系;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审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3 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较大数额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
3.供应商须注意事项:
3.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电子标的方式开标/谈判。开标/谈判当日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谈判现场,仅需通过政采云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远程解密、询标澄清、二次报价、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
3.2 潜在供应商应于领取文件须提前完成注册,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谈判或谈判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3 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昌吉市人民医院

地 址:昌吉市宁边西路153号

联系方式:0994-81622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品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奇台路460号兴乐世贸广场29楼

联系方式:0991-5221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龚慧婷、唐江邻、彭佳琦

电 话:0991-5221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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