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新湖镇常仲口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5年新湖镇常仲口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东平县新湖镇人民政府机关
行政区域 泰安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7月09日 11:59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07月10日至2025年07月16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请到泰安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taggzyjy.com.cn:8081/TPBidder交易文件领取菜单领取交易文件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年07月21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东平】第二开标室
预算金额 ¥99.783864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曹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 0538-2711789
采购单位 东平县新湖镇人民政府机关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38-2441001
代理机构名称 山东中和正心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东平街道福仁路3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538-2711789

2025年新湖镇常仲口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5年新湖镇常仲口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P-ZC-20250708-01-01

2、政采网项目编号:SDGP370923000202502000122

3、项目名称:2025年新湖镇常仲口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4、项目分包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6、预算控制价

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99.783864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负责人;

2、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

3、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7月10日至2025年7月16日

2、地点:本项目供应商无需通过报名进行投标活动,只需要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平台系统领取电子磋商文件即可参与投标活动(必须通过系统领取磋商文件)。

3、方式: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供应商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taggzyjy.com.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4、请各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还须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 ”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注: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前,同步查看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保完全一致。

5、售价:/。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2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07月2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网上评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 ”入口远程解密响应文件。

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供应商(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1 线上异议(质疑)。供应商(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 ”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 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1.2 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 ”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2、行政监督部门:东平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538-2858759

3、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经理   联系方式:0538-2711789

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 ”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 ”了解相关政策。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东平县新湖镇人民政府

 址:东平县新湖镇府前街46号

联系人:李主任

 话:0538-2441001   

2、代理机构:山东中和正心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曹经理

   址:东平县清河上城顺街楼

   话:0538-2711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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