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文安县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文安县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文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行政区域 文安县 公告时间 2025年07月09日 11:4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7月10日至2025年07月16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开标时间 2025年07月30日 09:30
开标地点 文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投标人通过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系统远程参加开标
预算金额 ¥42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建
项目联系电话 0316-5905565
采购单位 文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 文安镇人和路3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16-5231897
代理机构名称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廊坊市广阳区格林商务中心70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16-5905565
项目概况
文安县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3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1310262500612001

项目名称:文安县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项目

预算金额:4200000

最高限价(如有):4200000.00

采购需求:文安县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完成后至2027年12月31日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和乙级测绘(或以上)资质;3.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供应商存在不良记录(即黑名单记录,包含: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3.2按照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的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乙级测绘(或以上)资质,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10日至2025年07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7月3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文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投标人通过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系统远程参加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依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3、本项目将采用全流程电子交易无纸化开标评标,供应商提供的资格文件等所有资料均须以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形式附在投标文件中,不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及资料。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详情请查看招标文件。5、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文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地 址:文安镇人和路30号

联系方式:0316-52318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廊坊市广阳区格林商务中心705

联系方式:0316-59055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建

电 话:0316-5905565

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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