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地区儿童福利院设备购置项目-医疗实训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阿勒泰地区儿童福利院设备购置项目-医疗实训设备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 阿勒泰地区民政局
行政区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5年07月12日 19:0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7月14日至2025年07月21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4:00  下午:14: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
开标时间 2025年08月04日 11:00
开标地点 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预算金额 ¥318.477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伟艺
项目联系电话 15689945095
采购单位 阿勒泰地区民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 阿勒泰市迎宾路9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906-2315897
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国际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888号绿地中心蓝海大厦23A(24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5689945095

项目概况

阿勒泰地区儿童福利院设备购置项目-医疗实训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04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GZ-2025-105

项目名称:阿勒泰地区儿童福利院设备购置项目-医疗实训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3184770

最高限价(元):318477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阿勒泰地区儿童福利院设备购置项目-医疗实训设备采购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18477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医疗实训设备采购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60天内供货安装完成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投标人应满足以下条件: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证明;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②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本项无需提供;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明;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③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14日2025年07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4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04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18399999326;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阿勒泰地区民政局

地 址:阿勒泰市迎宾路93号

联系方式:0906-23158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国际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888号绿地中心蓝海大厦23A(24楼)

联系方式:156899450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伟艺

电 话:15689945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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