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共沧州市委组织部印刷服务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中共沧州市委组织部本级 | ||
行政区域 | 沧州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07月14日 18:25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7月07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7月10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谢英华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17-2160362 | ||
采购单位 | 中共沧州市委组织部本级 | ||
采购单位地址 | 沧州市运河区御河路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17-2160362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沧州市运河区求是南大道2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17-2178231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13090025023713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共沧州市委组织部印刷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在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中“6、磋商报价:报价币种为人民币,其它币种不予接受。磋商报价表应写明磋商报价包含的项目、单价和总价,如果单价累计与总价不符时,以单价累计为准;单价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大小写不符时,以大写为准。。”更正为“6、磋商报价:投标报价为折扣系数,其它币种不予接受。磋商报价表应写明磋商报价包含的项目和报价。例如,投标报价为市场调研价格的90%,则折扣系数为90%。”2、在第三部分“磋商项目要求”的“二、技术(服务)要求”中增加“4、中共沧州市委组织部印刷服务市场调研价格表”。3、在第三部分“磋商项目要求”的“三、商务要求”中“1.1磋商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作为参考价,最终报价在磋商后由供应商报出并公布。”更正为“1.1磋商以折扣系数报价。供应商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作为参考价,最终报价在磋商后由供应商报出并公布。”4、在第三部分“磋商项目要求”的“三、商务要求”中“1.2本项目预算为80万元,磋商报价超出预算的供应商取消磋商资格。”更正为“1.2本项目预算为80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不超过100%。投标报价以折扣系数百分比报价,折扣系数=成交价÷调研价(0%<折扣系数≤10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且不需缀单位)。最终结算金额=调研价*折扣系数*实际发生数量。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100%的取消磋商资格。”5、在第三部分“磋商项目要求”中增加“11、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应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6、在第六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