坂里乡集镇区主干道及支路保洁、垃圾转运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坂里乡集镇区主干道及支路保洁、垃圾转运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漳州市长泰区坂里乡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长泰县 公告时间 2025年07月16日 17:00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中立,郑志芸,李尚旺
总成交金额 ¥76.5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洪丽凤、吴莹莹
项目联系电话 18760399450
采购单位 漳州市长泰区坂里乡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漳州市长泰区坂里乡光阳街7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96-8277016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福新支路5号福新楼4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8760399450

一、项目编号:[350625]XZY[CS]2025003

二、项目名称:坂里乡集镇区主干道及支路保洁、垃圾转运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福建景隆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漳州市长泰区古农农场农荣作业区农荣5号 765,000.00元 99.57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坂里乡集镇区主干道及支路保洁、垃圾转运项目):

服务类(福建景隆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报价明细内容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清扫服务 坂里乡集镇区主干道及支路保洁、垃圾转运项目 坂里乡集镇区主干道及支路保洁、垃圾转运项目 严格按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严格按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30日 严格按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765,0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杨中立
评审专家: 郑志芸 李尚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以中标(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收费标准:100万元以下 费率为1.5%),代理服务费按项目同期一次性收取,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1.1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成交供应商应以转账或现金付款方式一次性向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1.2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账户名称: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漳州市长泰区分公司 账 号:9080710020010000056842 开户银行:漳州市长泰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关信用社 ;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坂里乡集镇区主干道及支路保洁、垃圾转运项目:2.295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供应商均通过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漳州市长泰区坂里乡人民政府

地址:漳州市长泰区坂里乡光阳街75号

联系方式:0596-8277016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福新支路5号福新楼4层

联系方式:187603994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洪丽凤、吴莹莹

电话:18760399450

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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