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冯环线(三界线–莲珠路)北侧辅道工程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长兴县人民政府画溪街道办事处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07月16日 22:34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7月08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7月15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朱洁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957239921 | ||
采购单位 | 长兴县人民政府画溪街道办事处 | ||
采购单位地址 | 湖州市长兴县长和路与雉州大道交叉路口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72-6025092 | ||
代理机构名称 | 湖州汇恒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太湖街道金宇丽苑23幢401室-8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957239921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ZHH-2025-00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冯环线(三界线–莲珠路)北侧辅道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六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5.磋商资格审查表(自查)格式“,特定资格要求 | (1)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如在响应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采购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期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拟委任项目经理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任项目经理(包括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3)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兴县人民政府画溪街道办事处
地 址:湖州市长兴县长和路与雉州大道交叉路口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章琪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819231944
质疑联系人:宋工
质疑联系方式:0572-60250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州汇恒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太湖街道金宇丽苑23幢401室-8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朱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957239921
质疑联系人:卢工
质疑联系方式:0572-617669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长兴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浙江省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6号兴国商务楼1号楼1305室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2-6027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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