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行政区域 | 湖北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07月17日 08:50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7月11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7月17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黄方耀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24-2332299 | ||
采购单位 | 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荆门市掇刀区象山大道15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24-2395065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乾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湖北省荆门市漳河新区天山路1号国华汇金中心4幢4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24-2332299 |
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25-07-17 08:40|发布单位:中乾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监管地:省本级|阅读次数: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QLY-DL-JM-20250702FW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2025-07-11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
原:第四章评审办法及标准的资格性审查表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审查内容为: 由供应商对以下内容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供应商是法人的,应具有上一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具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现更正为: 由供应商对以下内容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供应商是法人的,应具有上一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具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更正日期:2025-07-17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荆门市掇刀区象山大道152号
联系方式:0724-23950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乾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荆门市漳河新区天山路1号国华汇金中心4幢4层
联系方式:0724-23322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方耀
电 话:0724-2332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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