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5年青岛西海岸新区海青镇坳里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衔接资金)(施工)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青岛市黄岛区海青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青岛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07月19日 21:01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 | 青岛市黄岛区海青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青岛正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青岛市黄岛区海青镇人民政府2025年青岛西海岸新区海青镇坳里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衔接资金)(施工)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5年青岛西海岸新区海青镇坳里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衔接资金)(施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免费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7-30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建议书编号):SDGP370211000202502000256
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青岛西海岸新区海青镇坳里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衔接资金)(施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与最高限价: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 3981700.00 元,其中:第 一 包 3981700.00 元。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3932691.82 元,其中:第 一 包 3932691.82 元。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并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经理1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项目经理参与本工程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承诺书,详见投标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