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防汛抗旱防灭火服务中心关于榆林市草原防火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服务项目竞争性…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关于榆林市草原防火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施工监理的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 榆林市防汛抗旱防灭火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 榆林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6月02日 21:42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陕西新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陕西省榆林市航宇路石化家属院三单元201室)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06月03日至2025年06月05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20.21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少楠
项目联系电话 15191230315
采购单位 榆林市防汛抗旱防灭火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榆林市高新区长兴路25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9255085555
代理机构名称 陕西新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子午大道荣欣一号1号楼1单元3006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5191230315

项目概况

关于榆林市草原防火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施工监理的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新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陕西省榆林市航宇路石化家属院三单元2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6月06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XS2025-FW-024

项目名称:关于榆林市草原防火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施工监理的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02,1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榆林市防汛抗旱防灭火服务中心关于榆林市草原防火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02,1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02,1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工程监理服务 施工监理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02,100.00 202,1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同榆林市草原防火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施工工期。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林市防汛抗旱防灭火服务中心关于榆林市草原防火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预留份额为整体预留;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2.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2.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2.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2.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2.11《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釆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2.12《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等有关规定,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银企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中标(成交)投标人可根据自身资金需求,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或中征平台(https://www.crcrfsp.com)在线申请,依法参加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活动;2.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林市防汛抗旱防灭火服务中心关于榆林市草原防火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企业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附营业执照的2023年或2024年企业年度报告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3.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备工程监理综合类资质甲级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3.3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提供本单位缴纳的近6个月的连续社保缴纳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3.4投标人应为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函;3.5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网址:https://credit.yl.gov.cn/)。承诺事项:《榆林市政府采购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项目投标人信用承诺书》,需上传至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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