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河县天山森林草原保护综合治理项目(草原部分十二标段)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精河县天山森林草原保护综合治理项目(草原部分十二标段)
品目
采购单位 精河县林业和草原保护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5年07月22日 21:0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7月22日至2025年07月29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4:00  下午:14: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
开标时间 2025年08月12日 11:00
开标地点 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 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预算金额 ¥241.61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朱丽敏
项目联系电话 0909-2231819
采购单位 精河县林业和草原保护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精河县城镇乌鲁木齐路2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909-5332280
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新华远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博乐市南城隆泉大厦18楼1820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909-2231819

项目概况

精河县天山森林草原保护综合治理项目(草原部分十二标段)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2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HYJGKCY2025-012

项目名称:精河县天山森林草原保护综合治理项目(草原部分十二标段)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2416100

最高限价(元):23478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精河县天山森林草原保护综合治理项目(草原部分十二标段)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4161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草原改良十三区布局在托里镇查干莫墩村查干莫墩,建设规模27300亩;采用无人机进行飞播作业。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播种期在2025年10月中旬至11月中旬,初雪来临前完成播种。整个项目全部实施完成时间是2026年12月30日前。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财政部、SF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JY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草种经营许可证》或《草种生产许可证》或《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22日2025年07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2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12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18399999326;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 加密设备,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办事指南——CA证书办理操作指南办理CA锁。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 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需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 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 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 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4)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 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 (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
(5)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 —“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精河县林业和草原保护服务中心

地 址:精河县城镇乌鲁木齐路23号

联系方式:0909-53322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新华远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博乐市南城隆泉大厦18楼1820室

联系方式:0909-22318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丽敏

电 话:0909-223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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