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建筑装潢垃圾临时堆场运营管理和资源化处置项目采购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城区建筑装潢垃圾临时堆场运营管理和资源化处置项目
品目

垃圾处理服务

采购单位 金湖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行政区域 金湖县 公告时间 2025年06月03日 11:4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06月03日至2025年06月16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年06月16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金湖不见面开标大厅二室
预算金额 ¥14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伍洁
项目联系电话 18915181390
采购单位 金湖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 金湖县健康路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390804022
代理机构名称 金湖易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金湖县园林南路288号市民中心三楼北中庭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伍洁

项目概况

城区建筑装潢垃圾临时堆场运营管理和资源化处置项目 JSZC-320831-JHYC-C2025-0015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或者淮安市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6-16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831-JHYC-C2025-0015

项目名称:城区建筑装潢垃圾临时堆场运营管理和资源化处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4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采购需求:

对临时堆场现存建筑装潢垃圾及合同期内新增的建筑装潢垃圾资源化处理,合同期满后,现存的垃圾量小于5000吨,处理后骨料等资源化产品现存余量小于1000吨。详细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质量:合格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六项条件

2.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磋商

3.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磋商供应商提供下列之一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_%,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_%(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_%(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 磋商须知第33条。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

业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特定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或者淮安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苏采云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6-16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5-06-16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金湖县金湖不见面开标大厅二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电子磋商投标。请磋商供应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自负。

2、本项目无需磋商保证金。

3、本项目仅采购非进口产品(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4、招标代理(下称代理人):招标人委托金湖易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代理本次招标的相关事宜。

5、招标代理费:参照苏招协[2022]002号文件规定标准的70%为此次项目的招标代理费,应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人一次性缴纳采购代理费。此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无法计算中标总额的项目,按预算总价计算。根据《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广应用数字人民币的通知》(淮协调办【2023】33号)要求,本代理费支付形式建议采用数字人民币支付:发包人(承包人)在基本账户下通数字人民钱包(ID),向代理机构数字人民币钱包(ID)支付项目代理费。

6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

7、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淮安市清江浦区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13号CA办理窗口办理,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8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采购人(代理机构)“淮安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9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金湖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单位地址:金湖县健康路5号

联系人:王继龙

联系电话:13390804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金湖易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金湖县园林南路288号市民中心三楼北中庭

联系人:伍洁

联系电话:189151813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伍洁

电话:18915181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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