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5年福州市殡仪馆骨灰盒采购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福州市殡仪馆 | ||
行政区域 | 福州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07月24日 11:41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7月23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7月24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江素珍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9-5101653、13859491432 | ||
采购单位 | 福州市殡仪馆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州市仓山区湖边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1-83516510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万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建省武夷山市百花路867号宝龙世家A区4幢1梯201、202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9-5101653、13859491432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101]FJWT[GK]20250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福州市殡仪馆骨灰盒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详见“三、其他补充事项”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内容为:
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二、评标
7、评标方法和标准
7.1评标方法:
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
采购包2:综合评分法
采购包3:综合评分法
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 ,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 。
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价格项(F1×A1)满分为30.0000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为评审基准价,价格得分=(评审基准价/报价)×标准分值
技术项(F2×A2)满分为57.0000分
项目 |
分值 |
是否客观项 |
描述 |
技术响应情况 |
19.00 |
是 |
根据投标人针对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的逐项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各项技术参数指标及要求全部满足的得满分19分;技术要求每负偏离一项扣 1.9分(共计10项),扣完为止, 正偏离不加分。 注:凡标有最低一级序号的指标项即为一项技术条款,无论是否隶属于上一级编号。招标文件中技术指标若有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的,投标人未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或者投标人的响应承诺与其佐证材料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为准进行评审 (负偏离)。 |
F2 产品检测报告1 |
3.00 |
是 |
投标人提供具有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的检测报告,每提供一种陶瓷骨灰盒合格检测报告的得1.5分(1-1至1-2品目号,每个品目号选择一款产品提供即可),满分3分。检测报告中须标注有CMA或CNAS标识,否则不得分(提供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的不计分。) |
F2 产品检测报告2 |
3.00 |
是 |
投标人提供具有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的检测报告,每提供一种陶瓷骨灰盒合格检测报告的得1.5分(1-3品目号选择两款产品提供即可),满分3分。检测报告中须标注有CMA或CNAS标识,否则不得分(提供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的不计分。) |
F2 产品检测报告3 |
3.00 |
是 |
投标人提供具有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的检测报告,每提供一种陶瓷骨灰盒合格检测报告的得1.5分(1-4品目号选择两款产品提供即可),满分3分。检测报告中须标注有CMA或CNAS标识,否则不得分(提供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的不计分。) |
F2 产品检测报告 4 |
3.00 |
是 |
投标人提供具有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的检测报告,每提供一种陶瓷骨灰盒合格检测报告的得1.5分(1-5品目号选择两款产品提供即可),满分3分。检测报告中须标注有CMA或CNAS标识,否则不得分(提供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的不计分。) |
F2 原材料的可靠性 |
3.00 |
是 |
投标人提供具有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原材料的检测报告,且检测结果合格的,每提供一份得 1 分,满分3分。检测报告中须标注有CMA或CNAS标识,否则不得分(提供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的不计分。) |
F2 产品设计方案及文化元素 |
3.00 |
否 |
根据投标人提供所有产品的设计图纸及文化元素,由评委进行评分:(1)图案及造型具备美好寓意,产品能体现传统殡葬文化元素至少包含:①设计理念说明;②产品彩页(正面、侧面、内里、整体)得2.7分,(2)在满足(1)的基础上,设计图纸简单、无参数标注、设计理念说明简单、产品彩页清晰的得2.85分;(3)在满足(1)的基础上,设计图纸清晰明了、参数标注规范详细、设计理念说明详实、产品彩页清晰的得3分;(4)未提供或所包含的要点不齐全的不得分。 |
F2 生产工艺 |
3.00 |
否 |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生产工艺流程说明,由评委进行评分:(1)方案至少包含:原材料采购、生产设备照片、设备发票复印件、制作流程、修整和组装、质量检验、包装的得2.7分,(2)在满足(1)的基础上,每个要点均有展开详细的阐述且基本适用于本项目的得2.85分;(3) 在满足(1)的基础上,每个要点均有展开详细的阐述且完全适用于本项目的得3分;(4)未提供说明或说明所包含的要点不齐全的不得分。 |
F2 服务方案 |
3.00 |
否 |
投标人针对本次项目的服务方案,由评委进行评分:(1)方案至少包含:包括完善的产品生产、供货、应急及特殊情况供货的得2.7分;(2)在满足(1)的基础上,每个要点均有展开详细的阐述且基本适用于本项目的得2.85分;(3) 在满足(1)的基础上,每个要点均有展开详细的阐述且完全适用于本项目的得3分;(4)未提供或所包含的要点不齐全的不得分。 |
F2供货方案 |
2.00 |
是 |
投标人针对本次项目的供货配有专用的配送车辆的得2分;需提供配送车辆的行驶证、车辆登记证或租赁合同(租赁期限须涵盖本项目服务期)。 |
F2 样品1 |
3.00 |
否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样品是否符合:①产品一体烧制成形(中高档骨灰盒(坛)的相框及装饰品、②镶嵌品不应粘黏,必须与骨灰盒(坛)主体为一体成型、③外形美观、充分融合中国殡葬文化、符合大众人文习俗的,以上情况全部满足的得3分,有一处不满足的得2.85分,有两处及以上不满足的得2.7分。未提供样品的不得分。 |
F2 样品2 |
3.00 |
否 |
根据产品的色泽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色泽光亮、颜色饱满细腻晶莹、光感好、内部胎体白净的,得3分;色泽光亮、颜色饱满、光感好、内部胎体光滑但暗沉的,得2.85分;色泽木滞、光感差、内部胎体暗沉灰黄有斑点的,得2.7分;未提供样品的不得分。 |
F2 样品3 |
3.00 |
否 |
根据产品的材质厚实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材质厚实、产品轻敲声音清脆,釉面、花面、口沿、底沿光滑的,得3分;材质较厚实,产品轻敲声音不够清脆,釉面、花面、口沿、底沿不够光滑的,得2.85分;材质单薄,产品轻敲声音沉闷,釉面、花面、口沿、底沿不够光滑的,得2.7分;未提供样品的不得分。 |
F2 样品4 |
3.00 |
否 |
根据产品的工艺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工艺精细、外观无瑕疵、底座平整稳定、盖帽与盖口吻合严密的得3分;工艺较精细、底座较平整稳定、外观轻微瑕疵、盖帽与盖口吻合的得2.85分;工艺不够精细、底座不够平整稳定、外观有明显瑕疵、盖帽与盖口基本吻合的得2.7分;未提供样品的不得分。 |
商务项(F3×A3)满分为13.0000分
项目 |
分值 |
是否客观项 |
描述 |
F3 业绩 |
3.00 |
是 |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提供2份类似业绩完整证明材料的得0.5分,满分3分。需同时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釆购合同文本复印件、能证明验收合格的证明或销售发票复印件,提供不齐全不得分。(注:同一采购人单位的多个业绩不叠加计分。) |
F3 售后服务1 |
3.00 |
否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计划的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1)方案至少包含售后服务内容、服务人员名单、联系方式、具体负责事项、响应时间、响应方式的得2.7分,(2)在满足(1)的基础上,每个要点均有展开详细的阐述且基本适用于本项目的得2.85分;(3) 在满足(1)的基础上,每个要点均有展开详细的阐述且完全适用于本项目的得3分;(4)未提供或所包含的要点不齐全的不得分。 |
F3 售后服务 |
1.00 |
是 |
投标人具有400售后服务免费拨打服务热线的得1分,须提供400售后服务热线号码,否则不得分。 |
F3 售后服务 |
3.00 |
是 |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服务人员中每具有一名售后服务管理师的得1.5分,满分3分。需同时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该人员在投标截止时间止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F3 专利证书 |
3.00 |
是 |
投标人具有陶瓷骨灰盒专利证书的,每提供一项次类别专利证书的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专利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除本章第6.3条第(3)款规定情形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情形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任何调整。
(3)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采购包2:综合评分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 ,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 。
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价格项(F1×A1)满分为30.0000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为评审基准价,价格得分=(评审基准价/报价)×标准分值
技术项(F2×A2)满分为56.0000分
项目 |
分值 |
是否客观项 |
描述 |
技术响应情况 |
20.00 |
是 |
根据投标人针对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的逐项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各项技术参数指标及要求全部满足的得满分20分;技术要求每负偏离一项扣 2分(共计10项),扣完为止, 正偏离不加分。 注:凡标有最低一级序号的指标项即为一项技术条款,无论是否隶属于上一级编号。招标文件中技术指标若有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的,投标人未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或者投标人的响应承诺与其佐证材料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为准进行评审 (负偏离)。 |
F2 产品检测报告1 |
3.00 |
是 |
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具有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每提供一种品目号产品符合木质骨灰盒GB/T23288-2009标准的合格检测报告的得1.5分(1-1至1-2品目号,每个品目号选择一款产品提供即可),满分3分。需提供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检测报告中须标注有CMA或CNAS标识,否则不得分。 |
F2 产品检测报告2 |
3.00 |
是 |
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具有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每提供一种品目号产品符合木质骨灰盒GB/T23288-2009标准的合格检测报告的得1.5分(1-3至1-4品目号,每个品目号选择一款产品提供即可),满分3分。需提供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检测报告中须标注有CMA或CNAS标识,否则不得分。 |
F2 产品检测报告3 |
3.00 |
是 |
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具有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每提供一种品目号产品符合木质骨灰盒GB/T23288-2009标准的合格检测报告的得1.5分(1-5品目号选择两款产品提供即可),满分3分。需提供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检测报告中须标注有CMA或CNAS标识,否则不得分。 |
F2 产品检测报告4 |
1.00 |
是 |
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具有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每提供一种品目号产品符合木质骨灰盒GB/T23288-2009标准的合格检测报告的得1分(1-6品目号,选择一款产品提供即可),满分1分。需提供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检测报告中须标注有CMA或CNAS标识,否则不得分。 |
F2 原材料的可靠性 |
3.00 |
是 |
投标人提供具有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原材料的检测报告,每提供一种木质骨灰盒原材料符合GB/T18107-2017、GB/T29894-2013标准的检测报告的得1分,满分3分。需提供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检测报告中须标注有CMA或CNAS标识,否则不得分。 |
F2 产品设计方案及文化元素 |
3.00 |
否 |
根据投标人提供所有产品的设计图纸及文化元素,由评委进行评分:(1)图案及造型具备美好寓意,产品能体现传统殡葬文化元素至少包含:①设计理念说明;②产品彩页(正面、侧面、内里、整体)得2.7分,(2)在满足(1)的基础上,设计图纸简单、无参数标注、设计理念说明简单、产品彩页清晰的得2.85分;(3)在满足(1)的基础上,设计图纸清晰明了、参数标注规范详细、设计理念说明详实、产品彩页清晰的得3分;(4)未提供或所包含的要点不齐全的不得分。 |
F2 生产工艺 |
3.00 |
否 |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生产工艺流程说明,由评委进行评分:(1)方案至少包含:原材料采购、生产设备照片、设备发票复印件、制作流程、修整和组装、质量检验、包装的得2.7分,(2)在满足(1)的基础上,每个要点均有展开详细的阐述且基本适用于本项目的得2.85分;(3) 在满足(1)的基础上,每个要点均有展开详细的阐述且完全适用于本项目的得3分;(4)未提供说明或说明所包含的要点不齐全的不得分。 |
F2 服务方案 |
3.00 |
否 |
投标人针对本次项目的服务方案,由评委进行评分:(1)方案至少包含:包括完善的产品生产、供货、应急及特殊情况供货的得2.7分;(2)在满足(1)的基础上,每个要点均有展开详细的阐述且基本适用于本项目的得2.85分;(3) 在满足(1)的基础上,每个要点均有展开详细的阐述且完全适用于本项目的得3分;(4)未提供或所包含的要点不齐全的不得分。 |
F2 供货方案 |
2.00 |
是 |
投标人针对本次项目的供货配有专用的配送车辆的得2分;需提供配送车辆的行驶证、车辆登记证或租赁合同(租赁期限须涵盖本项目服务期)。 |
F2 样品 |
3.00 |
否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样品是否符合:①产品除装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