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平市庄头镇流顺村蔬菜大棚基地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兴平市庄头镇流顺村蔬菜大棚基地建设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兴平市庄头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兴平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7月24日 19:2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07月25日至2025年07月31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人民西路金方圆广场B座20层2028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年08月05日 10: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咸阳市人民西路 29 号金方圆广场B座20层2002室
预算金额 ¥10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金光婕
项目联系电话 15709202867
采购单位 兴平市庄头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兴平市庄头镇街道西排1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9-38572202
代理机构名称 陕西德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人民西路金方圆广场B座20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9-33575132

项目概况

兴平市庄头镇流顺村蔬菜大棚基地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咸阳市人民西路 29 号金方圆广场B座20层20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8月05日 10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DZZ(2025)191号

项目名称:兴平市庄头镇流顺村蔬菜大棚基地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兴平市庄头镇流顺村蔬菜大棚基地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0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049,223.44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其他农林牧渔业工程施工 钢结构蔬菜大棚 35(座) 详见采购文件 1,05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兴平市庄头镇流顺村蔬菜大棚基地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7)《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兴平市庄头镇流顺村蔬菜大棚基地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资质: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派注册建造师: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级),且无在建项目;5、书面声明:出具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8、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9、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需保证资质文件的真实、合法、有效;1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7月25日 2025年07月31日 ,每天上午 08:00:00 12:00:00 ,下午 14:30:00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咸阳市人民西路 29 号金方圆广场B座20层2002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8月05日 10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人民西路金方圆广场B座20层2028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8月05日 10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人民西路金方圆广场B座20层2028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2、有意向供应商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原件领取采购文件,谢绝邮寄,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兴平市庄头镇人民政府

地址:兴平市庄头镇街道西排11号

联系方式:029-385722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德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人民西路金方圆广场B座20层

联系方式:029-335751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光婕

电话:15709202867

陕西德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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