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灵川县人民医院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服务项目(重)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灵川县人民医院 | ||
行政区域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07月25日 13:33 |
开标时间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姚海靓、樊永丽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1-4618190 | ||
采购单位 | 灵川县人民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桂林市灵川县灵川镇岭东路4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9111411715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桂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9号海尔·青啤东盟联合广场B座8楼801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71-4618190 |
一、采购人名称:
灵川县人民医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
灵川县人民医院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服务项目(重)
三、采购项目编号:
GLZC2025-J3-230049-GXGC
四、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六、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25年07月08日
七、预算总金额:
652387.86
八、废标理由:
标项1:分标1投标供应商数量不符合要求,系统自动废标
九、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无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广西桂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姚海靓、樊永丽
联系电话:
0771-4618190
地址:
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9号海尔·青啤东盟联合广场B座8楼801号
2、采购人名称:
灵川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
韦工
联系电话:
19111411715
地址:
桂林市灵川县灵川镇岭东路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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