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临床检验设备、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口腔设备及器械、医用电子生…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金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临床检验设备、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口腔设备及器械、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等1批
品目
采购单位 厦门市翔安区卫生健康局
行政区域 翔安区 公告时间 2025年07月25日 20:4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7月25日至2025年08月02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开标时间 2025年08月18日 09:15
开标地点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C区开标室6(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预算金额 ¥1249.791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许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592-5719732、2298122
采购单位 厦门市翔安区卫生健康局
采购单位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祥吴顶曾里9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92-7889571
代理机构名称 厦门万翔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机场北路476号4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592-5719732、2298122

项目概况

厦门市翔安区卫生健康局委托,厦门万翔招标有限公司对[350213]wx[GK]2025004、金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临床检验设备、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口腔设备及器械、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等1批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金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临床检验设备、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口腔设备及器械、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等1批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8日 09时15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213]wx[GK]2025004

项目名称:金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临床检验设备、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口腔设备及器械、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等1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497,910.00元

采购包1(金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器械设备(骨科类)):

采购包预算金额:2,078,5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078,500.00元

投标保证金: 20,785.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A02320900-中医器械设备 金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器械设备 1(批) 金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器械设备,1批。 2,078,5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医院发出供货通知后30个日历日内交货

采购包2(金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急救治疗类)):

采购包预算金额:2,174,8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174,800.00元

投标保证金: 21,748.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2-1 A02320300-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金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1(批) 金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1批 2,174,8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医院发出供货通知后30个日历日内交货

采购包3(金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临床检验设备(检验类)):

采购包预算金额:2,818,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818,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28,18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3-1 A02321900-临床检验设备 金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临床检验设备 1(项) 金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临床检验设备,数量:1批。 2,818,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医院发出供货通知后30个日历日内交货

采购包4(金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口腔设备及器械(口腔公卫类)):

采购包预算金额:2,176,61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176,610.00元

投标保证金: 21,766.1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4-1 A02323300-口腔设备及器械 金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口腔设备及器械 1(批) 金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口腔设备及器械,1批。 2,176,61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医院发出供货通知后30个日历日内交货

采购包5(金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影像类)):

采购包预算金额:3,25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15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32,5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5-1 A02320500-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金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1(批) 金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1批。 3,250,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医院发出供货通知后30个日历日内交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项目采用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方式执行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投标人须提供产品制造商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分包协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采购包2:

本项目采用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方式执行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投标人须提供产品制造商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分包协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采购包3:

本项目采用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方式执行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投标人须提供产品制造商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分包协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采购包4:

本项目采用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方式执行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投标人须提供产品制造商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分包协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采购包5:

本项目采用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方式执行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投标人须提供产品制造商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分包协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福建厦门)(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开标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3)对投标产品的要求: 1、第一类医疗器械: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及“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扫描件。 2、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产品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扫描件(若注册证未体现投标产品型号规格的,则应同时提供附页扫描件)。注:配置清单中涉及需要提供以上医疗器械相关证明材料的,须全部提供。;(4)对投标人的要求: 投标人所投的医疗器械若含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扫描件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扫描件;若含有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扫描件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扫描件。投标人为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采购包2: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福建厦门)(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开标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3)对投标产品的要求: 1、第一类医疗器械: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及“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扫描件。 2、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产品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扫描件(若注册证未体现投标产品型号规格的,则应同时提供附页扫描件)。注:配置清单中涉及需要提供以上医疗器械相关证明材料的,须全部提供。;(4)对投标人的要求: 投标人所投的医疗器械若含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扫描件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扫描件;若含有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扫描件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扫描件。投标人为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采购包3: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福建厦门)(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开标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3)对投标产品的要求: 1、第一类医疗器械: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及“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扫描件。 2、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产品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扫描件(若注册证未体现投标产品型号规格的,则应同时提供附页扫描件)。注:配置清单中涉及需要提供以上医疗器械相关证明材料的,须全部提供。;(4)对投标人的要求: 投标人所投的医疗器械若含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扫描件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扫描件;若含有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扫描件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扫描件。投标人为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采购包4: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福建厦门)(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开标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3)对投标产品的要求: 1、第一类医疗器械: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及“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扫描件。 2、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产品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扫描件(若注册证未体现投标产品型号规格的,则应同时提供附页扫描件)。注:配置清单中涉及需要提供以上医疗器械相关证明材料的,须全部提供。;(4)对投标人的要求: 投标人所投的医疗器械若含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扫描件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扫描件;若含有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扫描件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扫描件。投标人为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采购包5: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福建厦门)(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开标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3)对投标产品的要求: 1、第一类医疗器械: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及“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扫描件。 2、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产品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扫描件(若注册证未体现投标产品型号规格的,则应同时提供附页扫描件)。注:配置清单中涉及需要提供以上医疗器械相关证明材料的,须全部提供。;(4)对投标人的要求: 投标人所投的医疗器械若含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扫描件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扫描件;若含有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扫描件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扫描件。投标人为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采购包1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本项目采购包2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本项目采购包3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本项目采购包4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本项目采购包5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节能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及最新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及最新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规定执行。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07-25 2025-08-02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8-18 09:15: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C区开标室6(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远程开标事项
 一、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可到开标现场,也可不到开标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决定。投标人若现场提交CA的,请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CA证书提交至: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开标室6,如有变动,则以发布大厅显示屏最终显示的窗口信息为准。
 二、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的,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厦门分网“服务专区/下载专区/资料下载”中,下载《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在开标时自行登录采购系统,线上观看开标过程,并按要求在开标时段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远程签章。
 三、投标人应确保自身设施、设备、网络状况良好,提请了解熟悉远程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正常观看开标过程、远程解密或签章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在规定的时间内正确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在开标时将由系统判断签到情况,具体信息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所示为准。
 五、投标人应在远程解密开启后在规定时间内使用CA数字证书(应与投标文件加密时所用CA证书一致)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六、唱标结束后,投标人可对开标结果进行签章,并在远程签章开放后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未签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七、开、评标期间,投标人代表应保证采购系统中预留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随时接收并答复评标委员会发起的澄清等事项。
 八、在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技术人员(400-1612-666、0592-2858142)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厦门市翔安区卫生健康局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祥吴顶曾里99号

联系方式:0592-78895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厦门万翔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机场北路476号4楼

联系方式:0592-5719732、22981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先生

电话:0592-5719732、2298122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厦门万翔招标有限公司

厦门万翔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25日

声明:本网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官方渠道,转载的信息版权归原发布机构所有,本平台仅提供信息聚合服务,非原始信息发布主体,不承担官方信息的编纂或审核责任,使用者因依赖本网站信息导致的投标延误、决策损失等后果,本平台不承担赔偿责任。本站内容如有侵权或违规请投稿至邮箱:dxsen@qq.com
地方公告成交公告

天津市河东区文化馆 天津市第十三届暨河东区第十五届家庭文化艺术节河东区“戏曲进万家”公益...

2025-7-26 1:55:59

中标公告地方公告

佛山市禅城区财政评审第三方服务(预、结算评审)(二次)结果公告

2025-7-26 1:5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