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第五师双河市机关食堂食材物资采购项目(框架协议采购)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 ||
行政区域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公告时间 | 2025年07月25日 20:33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年07月24日至2025年07月31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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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 ||
开标时间 | 2025年08月14日 11:00 | ||
开标地点 | 新疆双河市军垦路216号,第五师双河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北侧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分中心开标厅 | ||
预算金额 | ¥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长庆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09-2320973 | ||
采购单位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第五师双河市银华路21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2296851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务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新疆博州博乐市杭州路8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09-2320973 |
一、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征集人地址:新疆双河市银华路210号
征集人联系人:马毅成
征集人联系方式:17609090986
二、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第五师双河市机关食堂食材物资采购项目(框架协议采购)
项目编号:WSZCY-2025007
适用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第五师双河市本级、八十一团、八十三团、八十四团、八十六团、八十七团、八十八团、八十九团、九十团、九十一团下的全部采购单位
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需求 | 最高限制单价 | 预估采购数量 |
1 | 第五师双河市机关食堂食材物资采购项目(框架协议采购) | 99% |
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型企业并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①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相关经营范围,且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有固定经营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与控制制度;②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企业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开标前三个月内的资信证明(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③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记录中无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2025-08-15 00:00:00 至 2026-08-14 00:00:00
五、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时 间:2025年07月24日至2025年07月31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 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 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征集文件(进入“框架协议”应用,在获取征集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征集文件)
六、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4日 11: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客户端投标(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磋商当日,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兵团政府采购网(ccgp-bingtuan.gov.cn)不见面开标系统(登录地址详见网站操作手册)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08月14日 11: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新疆双河市军垦路216号,第五师双河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北侧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分中心开标厅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