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交通大气环境自动监测站公路点运维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黄山市交通大气环境自动监测站公路点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非网上商城采购

采购单位 黄山市生态环境执法监测站
行政区域 安徽省 公告时间 2025年07月26日 12:3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07月25日至2025年08月05日
每日上午: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内提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年08月05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
预算金额 ¥4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朱工
项目联系电话 0559-2311596
采购单位 黄山市生态环境执法监测站
采购单位地址 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花山路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395590530
代理机构名称 北京华瑞行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黄山市屯溪区徽派美食城1幢1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3395590530

项目概况

黄山市交通大气环境自动监测站公路点运维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登录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85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JACG2025C144

项目名称:黄山市交通大气环境自动监测站公路点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万元

最高限价:40万元

采购需求:黄山市交通大气环境自动监测站公路点运维服务采购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完成运维交接后,方开始计算合同款。如运维期满后考核(验收)合格,经双方同意,续签运维合同1年(按实际运维时间签订合同),最多续签2次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且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具体原因如下:本项目采购的运维服务供应商多为大型企业,若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将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本项目公告规定方式进行质疑。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③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最高人民法院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评审小组。

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声明书》和《诚信履约承诺函》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7259点00分202585900

地点: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或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

方式:网站直接下载或登录交易系统下载。凡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必须在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投标人”登录口采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采购文件,同时请随时关注网站更正公告。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85900(北京时间)

地点: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585900(北京时间)

地点: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类别:服务类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标段(包别)划分:一个包

4.项目地点:黄山市 

5.磋商保证金本项目免收

6.磋商注意事项

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及评标(不接受纸质标书),请各供应商自行办理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CA数字证书联系方式:0559-2351030,地址: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西侧一楼制作磋商响应文件(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0559-2321557),并通过交易系统上传和加密

2)电子投标操作手册下载地址: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投标人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

3)项目开启后30分钟内(以本项目网上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为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解密时间,请各投标供应商进入交易系统解密(支持远程解密)。

7.质疑最迟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同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本竞争性磋商公告第八项内容)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黄山市财政局(黄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联系电话:0559-2355179)提出投诉。

质疑函、投诉书范本详见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资料下载专区。

8.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属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竞争性磋商公告与磋商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磋商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黄山市生态环境执法监测站

   址: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花山路3号

联系方式:0559-23219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北京华瑞行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黄山市屯溪区徽派美食城1幢15号  

联系方式:0559-23115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工/詹工 

电    话:0559-2311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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