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北川河湿地公园市政设施维修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西宁市城北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 | ||
行政区域 | 青海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07月26日 20:48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7月22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7月25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赵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71-5138633 | ||
采购单位 | 西宁市城北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西宁市城北区创新大厦4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71-5112526 | ||
代理机构名称 | 青海青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西宁市城西区富兴路2号5号楼2单元206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71-5138633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青海青昊竞磋(工程)2025-03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北川河湿地公园市政设施维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评审标准 | 供应商根据项目服务内容要求,提供完整项目团队,包含:①人员配备(专业、岗位设置)②人员业务能力培训方案。以上因素实质性响应并详尽合理的每一项得3分,满分6分;每有一项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扣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提供人员职称证书、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证明材料) | 供应商根据项目服务内容要求,提供完整项目团队,包含:①人员配备(专业、岗位设置)②人员业务能力培训方案。以上因素实质性响应并详尽合理的每一项得3分,满分6分;每有一项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扣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注: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依据《青海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办法》要求提供岗位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证明材料;专业维修团队需提供上岗证书、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派遣人员提供名单、人员基本信息及《健康证》等证明材料;) |
2 |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 详见原7月22日磋商文件 | 详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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