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2025年专业教学实训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2025年专业教学实训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福建技术师范学院
行政区域 福建省 公告时间 2025年07月28日 17:0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7月28日至2025年08月04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开标时间 2025年08月18日 09:30
开标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第十五层东南面B区1号开标室
预算金额 ¥174.575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林雪群、李一芝、钱金平
项目联系电话 0591-87582711
采购单位 福建技术师范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 福建省福清市龙江校园新村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91-85160239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第十五层东南面B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591-87582711

项目概况

福建技术师范学院委托,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350001]FJJF[GK]2025014、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2025年专业教学实训设备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2025年专业教学实训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8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001]FJJF[GK]2025014

项目名称: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2025年专业教学实训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745,750.00元

采购包1(中西餐多功能实训室设备(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771,4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771,400.00元

投标保证金: 7,714.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A02102100-教学仪器 中西餐多功能实训室设备(包1) 1(批) 详见招标文件 771,4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

采购包2(2号实训楼教学实训设备(包2)):

采购包预算金额:974,35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974,350.00元

投标保证金: 9,743.5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2-1 A02102100-教学仪器 2号实训楼教学实训设备(包2) 1(批) 详见招标文件 974,35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即全部货物由中/小/微企业承接。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填写要求:投标格式中标的名称要按采购包1报价明细要求中各序号对应的报价明细内容一一填写(共37项),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要求填写的,其声明函视为无效。

采购包2: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即全部货物由中/小/微企业承接。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填写要求:投标格式中标的名称要按采购包2报价明细要求中各序号对应的报价明细内容一一填写(共48项),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要求填写的,其声明函视为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采购包2: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采购包1、采购包2),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采购包1、采购包2),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07-28 2025-08-04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8-18 09:3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第十五层东南面B区1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建技术师范学院

地址:福建省福清市龙江校园新村1号

联系方式:0591-851602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第十五层东南面B区

联系方式:0591-875827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雪群、李一芝、钱金平

电话:0591-87582711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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